甘肃省或将取消市级城管机构
多地城管已实现政府直管
北京城管体制改革被指“并非先进”
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正式从市政市容委独立出来,成为北京市政府的一个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尽管级别并未改变,但是这次北京市城管局隶属关系的调整,还是被认为意义重大,减少管理层级、解决执法资格争议等,是许多专家所给予的评价。
事实上,城管体制自运行以来,一直饱受诟病,亟待改善始终是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北京城管新近迈出的这一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认为“并非先进”。更有学者指出,城管体制没必要用传统办法来解决,应取消市一级城管机构,甘肃省目前正在酝酿。
多地城管机构高位运行
9年前,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就规定,不得将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作为政府一个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下设机构。
北京城管体制与此不相符,也曾经进入过管理者的视野。在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课题组于2008年完成的一份“关于北京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现状”的调查报告中,就曾提出城管困境在于体制问题,北京市城管局应从市市政市容委独立出来,归市政府直属管理。
但由于种种原因及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个建议最终没能进入北京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一个部门的地位决定了该部门行为的效力和方式,以及可以作为的空间。”王敬波说。她是这次北京城管体制改革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北京城管过去的隶属关系在她看来,是旧体制的延续,从组织体制上来讲是错误的。
王敬波认为,作为一个拥有13类311项执法职能的机构,北京城管所行使的职能已经远远超出了它所隶属的市容管理的范畴。加之市容管理本身在市政府中就属于级别较低的机构,“市政府开会,市容管理部门都坐不到里面去,而城管作为综合执法机构常常要面对协调问题,这样的地位显然是不利于协调的。一个部门的地位应与它的职能相匹配。”
王敬波表示,城市管理属于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因此城管机构有必要作为一个独立机构存在。对于此次改革,她表示“既符合了城管机构的职责要求,也符合法治精神”。
而早在北京之前,已经有很多城市的城管体制实现了政府直管,如宁波、青岛、成都等,甚至走得更远。“一些城市已经实现了城管机构的高位运行,如沈阳是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城管局局长,像这样由市政府主管领导挂帅城管局长的已有很多例。”王敬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