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的工作人员从中关村一家电子产品柜台购买的两款朗科B203系列U盘(10月20日摄)。而朗科公司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B系列产品有专门的供应渠道,并不零售。新华社记者罗晓光摄
政府采购岂能变为“专供采购”?
近年来,随着电子政务的日益普及,电子产品政府采购数量迅速增长。据业内人士估计,我国每年电子产品政府采购额达上千亿元。如果不堵住“专供采购”的漏洞,必然导致巨额财政资金白白流失。
专家指出,实施政府采购的本意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节约采购成本,而电子产品政府采购领域内各种以“专供”为名、行高价之实的采购现象严重背离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损害了公共利益,必须予以遏止。
“专供现象在政府采购领域由来已久,实际上是供货商的一个幌子,需要治理。”长期从事政府采购研究的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认为,像电脑、相机这样的通用电子产品,根本没必要“专供”。一经“专供”,实际上给政府采购留下了无序运行甚至暗箱操作的空间,一方面“专供”产品容易变相涨价,导致高价采购泛滥,还可能作弊造假,容易滋生腐败。
徐焕东认为,从根源上治理“专供采购”现象,关键要减少协议供货的采购方式,进一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他说,协议供货最大的好处是便捷,但弱点是无法实现规模效益和集中监管。协议供货容易出现入围供货商竞争性不足,并且采购分散,这个部门要这个型号,那个部门要那个型号,无法形成批量优势,也就难有价格优势。
“对于通用产品和服务项目,政府应该规定统一的功能和价格标准,按照统一标准,可以将分散的需求进行集中,形成批量。”徐焕东认为,集中批量采购后,可以增加企业的竞争性,提高政府采购部门价格谈判的筹码,从而确立比较合理的采购价格。
专家认为,有效防范“高价采购”,需要在预算编制、产品中标、价格监控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必须环环相扣。郭旭认为,关键是要形成充分的竞争,形成采购价格监管常态化,将采购产品价格实时与市场价格对接,实现采购产品“市场可买,价格可查”,引导供应商自律。此外,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打造“阳光采购”,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