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1月15日电(记者李佳佳)上海市财政局于15日开始招标发行总额为71亿元人民币的上海市政府债券,在中国首批自行发债的四个试点省(市)中拔得头筹。
根据此间上海市财政局网站的消息,此次上海市政府债券的招标时间为11月15日,11月1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18日结束发行。
此次债券发行分为2期,分别是36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以及35亿元人民币的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除了固定承销额,两期债券的招标总量分别为25.2亿元和24.5亿元。
上海市试点发行地方债券采用的是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目前,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上海银行3家为主承销商,而其他承销商如国泰君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国银行等共有17家。
在业内人士看来,地方债券在试点地区选择、发行方式等方面的风险情况良好,预计将平稳发行。纵观首批试点的四个省(市),均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民间资本较为充裕,这也意味着日后的偿债能力会比较高。
财经专家叶檀认为,首批自行发债的四个试点省(市)在信息透明等方面可以给其他地方做出表率。
此间一位市场人士则告诉记者,从地方融资平台转向发行地方债是大趋势,将推动地方政府负债透明化。
而继上海之后,广东省财政厅亦于14日晚间宣布将于本月18日自主招标发行69亿元人民币的地方债,其中3年期和5年期的固定利率附息债各半。至此,中国地方债试点发行纷纷“开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