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16日发表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十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扶贫的财政投入,财政投入从2001年的127.5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10年的349.3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1.9%,十年累计投入2043.8亿元人民币。
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把收入在扶贫标准以下的人口作为扶贫对象,把贫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在这些地区确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重点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编制专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集中资源改善这些地区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增强人口素质。东部以及中西部其他地区的贫困县、乡、村,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扶持。
同时,中国实行了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加强劳动力培训,通过教育开展扶贫,推进产业化扶贫,实施以工代赈,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开展金融扶贫,开展特殊地区扶贫试点等。
白皮书指出,为了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国政府在一些特殊类型的困难地区开展了符合当地特点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集中力量开展了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大会战。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开展了扶贫开发与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相结合的试点。在贵州省晴隆县开展了石漠化地区的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试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阿合奇县开展了边境扶贫的试点。对云南省的布朗族及瑶族山瑶支系开展全面扶贫。在汶川、玉树地震灾区,把贫困地区的防灾减灾与灾后恢复重建有机结合,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通过这些试点,为因地制宜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