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如何突破行政干预?陕西在全国率先将县级环保局“上划”——
让“顶得住”的也能“站得住”(关注·基层环保调研②)
“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这话说谁呢?说的是环保局长。
如今,地一级和县一级的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都叫环保局,县级环保局处于环保第一线,是环保系统的基层单位。只要有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站不住”的往往是县环保局的局长,这似乎成了一个规律。
最近,记者在陕西采访,发现这一规律不灵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把县级环保局“上划”到市环保局,这在全国是首创,至今也无第二家。
“上划”究竟咋回事
县级环保人、财、物归市环保局管理,各方面有了保障
“上划”是口头语,指的是县、区环保局人、财、物的管理权划归市级环保局,从另一个角度讲,就是市环保局对县、区环保局实行垂直管理。
“上划”之前,县、区的环保局是当地政府的下属机构,局长由政府任命,经费靠地方财政提供,市环保局对其只作业务指导。
“上划”之后,县、区环保局的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上收到市一级;干部由市、县双重管理,并以市环保局为主,比如局长由市环保局任命,当然也要征求县里意见;财务由市环保局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统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保障。
在延安市,宜川没有什么工业项目,是个穷县,而吴起、志丹两个县因为有延长油田的企业,要富得多。宜川县环保局局长黎高林,在吴起当过8年的环保局副局长,在志丹当过4年的环境监察大队长,是个老环保。
“要是不‘上划’,我肯定到不了宜川,因为县环保局长是正科级,县里首先要安排本地干部,哪有外地干部的份?”黎高林说。
“不‘上划’,环保局估计还得租房子,干事的人也没几个,要是真的让老黎来,他也不一定愿意。”环保局的同志介绍,宜川县环保局原来是城建局的二级单位,由于县上财政困难,只能长期在外租房,而且离县环境监察大队租的房子相距甚远,经费没着落,队伍稀稀拉拉,干不了什么事,地位很尴尬。
记者看到的宜川县环保局,有占地5亩的院子,一栋二层楼、上下二十几间房,行政人员、监察大队都有各自的办公室,会议室、文体活动室、自办食堂都是门庭独立,宽敞、亮堂,剩下的几间房给正在筹建的监测站预留着。
这些“硬件”是怎么来的?是市环保局和县政府合力解决的。宜川县主管环保的副县长张东峰说,去年,延安市环保局出资350万元,宜川县环保局买下位于中心城区的院落和楼房。宜川虽然不富,当地地皮和房价也没有这么便宜,之所以能够低价拿下,离不开县政府的大力协调。这样的“待遇”,令县里其他部门羡慕不已。
宜川环保局的变化很有代表性。陕西有10个地级市,107个县、区,“上划”前有13个县、区未设独立的环保局。过去许多县环保局在县里是边缘部门,要房没房,要钱没钱,车辆和仪器设备更谈不上。现在全省所有县、区都有了名副其实的环保局,经费、设备都有保障,工作人员逢进必考,专业人才代替了过去的“七大姑八大姨”。
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徐刚举例:环保局凡事有模有样,连老百姓都说“这才像个执法单位”,给局里小伙子“说媳妇”的也比过去多起来。
环保局说话有分量了
环保局长敢抓敢管,既能“顶得住”,也能“站得住”
“上划”带来的最大变化,是环保局说话有分量了。
在西安、铜川、延安等3个市,记者接触到市及县、区两级环保部门许多干部、职工,大家谈到基层环保的实际情况时,都实话实说。
国家把环境保护定为基本国策,《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但在现实中,一个县的主要领导,考虑最多的是发展地方经济,对环境生态认识高的,可能会想着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认识差的,则把环保视为绊脚石。
为了踢开这个绊脚石,有的县公开发文要求“环保不能影响经济发展”;有的县规定环保部门要想到企业检查,必须先到政府办手续,批准了才能进去,不然就是破坏投资环境;有的县领导要上项目,它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却硬要环保局审批通过……
过去,这些情况在陕西一点也不稀罕。未“上划”前,县级环保局长等于在夹缝中求生存。“顶得住的站不住”——环保局长的官帽在地方领导手里捏着,县里为发展经济而招商引资,你要不批,就把你给换了。“站得住的顶不住”——环保局长看县领导的眼色行事,该卡的违规项目不卡,该查的企业不查,自然不会挪位子,说不定还能再升一级。
“上划”之后,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明显减少,环保局说话有分量了,环保局长既能“顶得住”,也能“站得住”——这些话记者听了一路,也问了一路:是真的吗?从省环保厅领导到市、县环保局的局长,包括退休的环保干部、职工,以及县里的分管领导,无人否认这一点。
延安市许多县财政收入来源于石油和煤炭。拿石油来说,延长油田每生产1吨油,要给地方交550元的税。环保局由县里管时,要处罚污染肇事企业,县里马上干预,要求先保生产,再说整治;归市局管后,环保局要处罚企业,执法人员把“磕头机”一锁,先叫停生产,按行话说是“停止污染损害行为”,企业只能按规定整改。
西安市的蓝田县,财政收入跟延安的产油县没法比,县里非常重视招商引资。县环保局长尚顺民谈到,今年,有人想从山东引进一家造纸企业,县领导征求环保局意见,环保局汇报说省里已经关了渭河流域几十家造纸厂,新建造纸项目一个也不能批,这个项目就被否决了。
“从市一级来说,垂直管理后,环境执法监管的权威性、统一性明显加强。”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炳淳说,特别是在解决一些区域性环境问题时,县局实在顶不住压力,可以往市上推,地方领导不可能到市里发号施令,这样也倒逼地方政府逐步提高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的法律意识。
一次改革难治百病
“上划”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容忽视
改革都是被逼出来的。
记者了解到,陕西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省份,地方政府求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但是过去多数地方走的是粗放发展的路子,忽略环境生态的保护,难以将环保的各项制度与法规落到实处。
表现在执法上,因为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现在机构和队伍建设上,有的县没有环保机构,有的县有环保机构却乱进人;表现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上,政府该保障的不保障,基础设施该投入的不投入,排污费乱收乱支,有的县不仅用排污费支付环保部门人员工资,而且用于支付其他部门人员工资;表现在协调联动上,由于块块管理,地方保护,跨界污染很难有效解决。
“我们调研后发现,这些问题集中出现在县一级。”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介绍,省里决定从改革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入手,破解这些难题。第一步就是实行市环保局直接管理县、区环保局,2002年8月开始操作,2006年底10个市全改到位,到目前又运行了近5年。刚开始时,还有这样那样的说法,现在基本听不见了。
确实,记者没有听到完全否定的说法,此事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在实践中,一些新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上划”并不代表县、区环保局可以脱离当地政府的领导。环保局“上划”后,依然是当地政府的组成部门,而地方政府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没有政府的支持,环保局不可能放手做事。
有的县领导认为,环保局人、财、物都上交市里,县里可以不管了。较多的情况是当地政府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有所减弱,原来减免的一些费用不减免了,一些县环保局解决办公用房就遇到困难。同时,污染减排需要地方配套一部分资金,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行动,一些县靠公事公办不行,环保局长只能想方设法靠人际关系协调。
有的县对环保局的考核也不尽公平。环保局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必然要在第一关口卡住有环境隐患的项目,也必然会处罚违法排污的企业,这样可能导致年终工作考评得分很低,与市环保局的考核出入很大。一位环保局长感慨:“好在有市局做主,咱还能理直气壮,不然真的抬不起头来。”
大家还普遍反映现在基层环保活多、人少,环保人干得很辛苦;在干部使用上,县、区环保局长在市、县环保系统岗位或县与县之间交流,与当地其他岗位交流机会很少,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
对此,何发理表示:“这些情况我们都了解,其中有些问题不是环保系统自身能够解决的。不管谁来解决,都不能回避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探索来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