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红十字会发布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对花冈基金的运行及财务管理等情况说明。管委会表示,已经向日本鹿岛公司提出申请,适时向社会公布基金财务使用情况。中国红会无权使用这笔资金。
基金使用三方面分配
据花冈基金管委会日方负责人田中宏介绍,基金建立11年来,主要从三个方面使用基金:一是寻找受难者及其遗属,并为他们发放信托金;二是每年6月30日在日本举办祭奠、追悼活动;三是向受难者及其遗属发放奖学援助金,并在中国、日本开展各种培训、纪念活动等。
红会只管拨付无权使用
据内田雅敏律师介绍,管委会具体负责花冈基金5亿日元的分配及使用。作出重大决策前,需征求由花冈劳工幸存者和遗属组成的花冈联谊会意见。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基金受托方,主要职责是根据在冈基金管委会决定,对花冈基金进行拨付,并为基金运作提出积极建议。内田雅敏强调,“中国红十字会只有基金拨付权和监督权,基金使用权及决策权在管理委员会。”
适时公布基金财务状况
据管委会负责财务工作的林伯耀透露,截至上个月底,花冈基金日方账户还有6300万日元,中国红十字会账户还有1000万元人民币(当时折合1.5亿日元)及3300万日元。今后,这些余款将用于建设花冈劳工纪念园、继续寻找受难者及其遗属进行资助以及组织他们每年赴日本参加祭奠和各种悼念活动等。他透露,鉴于前一段时间出现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未公布基金财务状况一事,管委会已经向日本鹿岛公司提出申请,适时向社会公布基金财务使用情况。晨报记者 徐晶晶
■新闻背景
花冈基金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民间就中日战争遗留问题进行司法诉讼以来第一个达成和解的基金。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在送还在日本死难中国劳工遗骨的运动中,中国红十字会曾作为政府助手,参与了死难劳工遗骨接收工作。1954年,时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李德全女士专程赴日本参加死难中国劳工祭奠活动。1999年,中国红十字会应花冈诉讼案中国原告请求参加花冈和解工作,并于次年作为受托方承担花冈基金拨付、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