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耒阳“6·20”煤矿特大透水事故在过去整整5个月后,6名责任人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6月20日,耒阳市三都镇都兴煤矿东风井发生透水事故,井下巷道瞬间被淹,13名矿工遇难。事发后耒阳市公安机关抓捕了1名逃逸的矿主,湖南省随后成立了耒阳都兴煤矿“6·20”重大水害事故调查组。
据悉,都兴煤矿于2011年3月15日由原都兴煤矿、龙兴煤矿等四矿整合而成,整合后都兴煤矿成为该矿东风井,在存有重大安全水患的情况下一直违法生产出煤。
在此期间,贺某某系耒阳市煤炭局总工程师,主管耒阳市煤炭安监执法大队第5、6、7、8中队工作(都兴煤矿属第七中队监管);谷某某系该市煤炭局安监执法大队第七中队副队长(主持工作),具体负责都兴煤矿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工作;何某某系第七中队队员,是该煤矿包矿责任人;陈某某系三都镇协管企业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是联系都兴煤矿的镇领导;刘某甲系三都镇企业办支书兼煤管站长,是辖区煤矿安全监管的主管人员;刘某乙是三都镇煤管站站员。
耒阳市人民检察院21日透露,负责直接监管职责的以上6名被告人,因疏于监管,未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东风井的违法生产行为,导致该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3名矿工不幸遇难,以涉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