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提升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水平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新疆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生活在新疆的各族中华儿女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共同开发建设新疆,共同维护边疆稳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步。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要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深入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要坚持在全社会尤其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新疆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增强“四个认同”,正确认识民族和国家的关系,自觉维护国家最高利益,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现代意识,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和风俗习惯,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摒弃封闭、落后、保守、愚昧的思想,引导各族群众以开明开放的心态学习先进文明成果。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和模范。
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感恩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发挥新疆主体作用,勤劳、互助,创造美好生活。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着眼于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坚持把民族团结融入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形成各民族之间互尊、互敬、互信、互帮、互爱、互学的浓厚氛围。挖掘和宣传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总结推广民族团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努力提升民族团结工作的水平和层次,不断开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