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也许就是从家长带他闯红灯那一刻开始的。”近两个月以来,海南发生了三起中学生被砍事件,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的后果,值得注意的是,这几起案件的行凶者,同样也以未成年人居多。海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林泽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家长、学校和社会“多管齐下”。
两个月内现三起学生被砍案件致2死2伤
今年10月12日晚上11时左右,海南省儋州市新州镇中心学校旁发生一起血案。新州镇中学6名学生遭到一伙男子持刀追砍,其中一名唐姓学生的左手被砍断,一名吴姓学生的左后腰肋骨被砍骨折。案发后,两名受害学生被送到医院抢救,警方受理了此案。
距离这一案件仅过去10天,10月23日,就在上述案件发生的儋州市新州镇中心学校门口,再次发生了一起血案。年仅15岁的儋州初二学生邓某开在新州镇中心学校门口身中7刀身亡。
据警方通报:2011年10月23日晚,家住儋州市新州镇东方村的受害人邓某同本村村民邓某某、李某三人到新州镇玩耍,当晚22时53分许,三人回家途经新州镇二小大门前附近路段时,遭到新州镇英进村和宣泮村9名青年(其中部分青年持刀、匕首)追打,将受害人邓某砍倒在新州二小大门右侧,后逃跑。受害人邓某经送新州镇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0时许死亡。目前,已经有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
11月19日,临高县一名16岁在校学生为躲避他人追砍,跳入文澜江中失踪,经过警方一天一夜的搜救,才将这名学生的尸体找到。随后,警方迅速破获此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到案。
两个多月的时间内,连续发生三起在校学生被砍事件,而这些案件都有一个统一的特点:行凶者多为未成年人,且均为团伙化作案、手段残忍。
教育专家称“痛心”
“每当看到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都感觉到很痛心,我觉得事情发生后,不要首先去责怪孩子,我们这些大人更应好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林泽龙的另外一个身份是海南省预防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他告诉记者,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已成为继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世界公害,青少年犯罪已成为我国刑事犯罪的主体。
据统计,我国3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占所有犯罪的比重,在城市高达70-80%,在农村高达60%以上。其中14—18岁年龄段的犯罪人数占全部犯罪人数的50%以上。
2005年以来,全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平均每年以9.38%的比率攀升。当前青少年犯罪呈现出犯罪主体低龄化低文化在校化(包括女生和“好学生”)、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手段成人化智能化、犯罪形式团伙化、犯罪场所校园化社会化、犯罪后果恶性化等主要趋势,以及犯罪动机的幼稚性、犯罪时机的随意性、犯罪心理的贪婪性、犯罪程度的疯狂性反复性、犯罪后果的破坏性等主要特点。
“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之所以会发展到今天这个样子,我们这些大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林泽龙说,青少年有着很强的模仿能力,成年人的言行会对他们起到直接的“示范作用”。
林泽龙说,经常听到有人疑惑不解地问:现在的孩子怎么了?却很少有人自省:我们自己怎么了?我们做得怎么样?其实,很多问题表现在孩子身上,责任却在我们自己身上。世上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自己做得不好和不会教的家长、教师、干部及成年人。
“当我们的言行举止不文明时,我们是否想到:也许有一双孩子的眼睛在盯着我们呢!我们的不良示范实际上是在暗示孩子:规则是可以不遵守的,违规也没啥大不了的。久而久之,我们便会发现:有的孩子不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没准儿是从我们带着他闯红灯开始的。”
林泽龙说,以往出现类似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事件,人们往往把责任推给社会,“但社会是一个虚的概念,社会是由千千万万个家庭组成的,所以大家还是要从自身做起,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如果大家都做好了,那么这个社会也就好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