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1月28日电(记者 尹世昌)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欢迎国家教育部公布63所内地高等院校试行对香港学生豁免联招考试,并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成绩择优录取香港学生的安排。
201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高级程度会考应届考生,可报名参加。报名采取网上预先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形式。
根据2012年招生程序,学生可于2月20日至3月5日期间在网上预先报名,并在3月1日至15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各院校可根据考生报考资料安排面试,并于5月中公布预录取名单。7月下旬进入录取阶段。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向联招办提供考生成绩,并转至院校进行录取确认;各院校将于8月3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填报4所学校志愿,而每所学校可填报4个专业。院校的最低录取要求为“3、3、2、2”,即4个核心科目的入学要求原则上应达到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
除4个核心科目外,各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要求指定不同选修科目或非指定选修科目,明确学生需达到的水准。各院校还会参考“学生学习概览”载录的其他学习经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