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贫困线上调接近世行名义标准人数扩大更显发展中国家属性不变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 中国29日宣布,进一步大幅上调国家扶贫标准线,从2010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1274元升至2300元(2010年不变价)。
此次80%的上调幅度为历史罕见,全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也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至1.28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4%,占全国总人口(除港澳台地区外)的近十分之一。
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世界银行2008年宣布,将国际贫困标准从每天生活费1美元提升至1.25美元。
按照29日人民币市场汇价1美元兑6.3587人民币计算,中国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大致相当于每日1美元。
分析人士表示,如果考虑未来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上调,以及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的继续动态提升,中国国家减贫行动更与世界接轨并将超过国际名义基准。
改革开放33年来,中国政府多次上调国家扶贫标准,最近更是连续3年上调。2009年,中国国家扶贫标准从2008年的1067元上调至1196元,2010年随CPI上涨而再上调至1274元。
中国国家扶贫标准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内涵。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国家贫困标准线相当于“吃饭线”,是以卡路里计算得到。而目前中国国家扶贫标准已经发展到了多维度,不仅保障贫困人口的吃饭问题,还要使贫困人口获得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的公共服务。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指出,中国国家扶贫标准上调反映了其与国家发展程度、国民收入、社会消费水平、生活成本等各方面指标变化相适应,中国政府努力让更多低收入人口更大程度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好处。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七年前倡导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目前正在执行的“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年至2015年),更是将科学发展作为主题,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表示,适度提高贫困标准是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的一个重要步骤。中国经济总量已跃升世界第二,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但居民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不高,此次大幅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对于推动改善民生意义十分重大。
2008年以前中国政府设定两个扶贫标准,即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1986年的绝对贫困标准为206元,2007年为785元;2000年的低收入标准为865元,2007年底为1067元。2008年,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合一,统一使用1067元作为国家扶贫标准。
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成功地使全国的贫困人口减少了约2.5亿。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在各自的研究报告中均承认,30年来,全人类取得的减贫事业成就中,三分之二应归功于中国。
以2010年的国家扶贫标准测算,中国当年的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2.8%,提前五年实现贫困人口减半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而在联合国86个自定标准的国家贫困发生率平均达37.4%。
亚洲开发银行驻中国代表处的高级经济学家庄健说,此次中国大幅上调国家扶贫标准表明,中国政府是极其务实的,它不畏困难和挑战,不追求数字上的减贫成绩,而是更加重视扶贫减贫质量的动态提升。
中央29日召开的会议全面部署了未来十年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会议的部署要求,中国各地还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灵活设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本地扶贫标准。这充分考虑了中国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和不平衡性。
“相信中国各级政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力度,包括促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等,努力缩小发展差距,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这对中国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大有帮助。”庄健说。
实际上,如果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的国家扶贫标准已经超过了世行的国际贫困标准。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说:“另外,中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而农民拥有的土地等一些财产并没有纳入扶贫标准,如果纳入,中国国家扶贫标准更超世行的国际贫困标准。”
中国贫困人口数量和覆盖面随着国家扶贫标准的上调而扩大了4.7倍,超过了除俄罗斯以外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人口数量,这也意味着,中国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人均水平偏低,国家内部发展不平衡,离富裕国家的标准仍然甚远。
“这表明,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属性依然没有改变,它所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应该继续与其国家发展现状相匹配。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不应该向中国提出诸多苛刻要求。”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所所长季正矩说。
近些年,中国主动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了大量力所能及的发展援助,包括援建基础设施、免除到期债务和进口关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