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星子县政府网站消息,星子县国土局干部王某坠楼身亡原因已经查明,系因其身体、精神状态不佳跳楼自杀。当天上午,警方已经向王某亲属及单位领导通报了调查过程和结论,王某亲属及单位领导均无异议,星子警方已经作出不予立案侦查决定。
29日上午10时左右,星子县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王某从该局办公楼坠楼身亡。星子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保护现场,并立即按照命案工作机制开展勘查和调查,对王某当天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走访了其亲属、单位同事,调查了其当天的通话记录。
调查表明,王某当天8时前到国土局食堂吃早餐,随后到国土局二楼签到,之后到办公室打扫卫生并整理自己办公桌上的资料,办公室同事也相继到办公室开始工作。之后约9时左右,办公室同事朱某、夏某、俞某等人因公事相继离开办公室,俞某走时还与王某打招呼,王某没有搭理他,俞某见其情绪比较低落。9时17分至9时34分期间,王某因工作与戴某三次通电话,戴某听出王某声音低沉,情绪不好。9时40分左右,王某从国土局办公楼二楼往上走,遇到同事郭某,郭某见其脸色不好,便上前对他表示关心,但王某没有理会郭某,依然低着头继续往楼上走。郭某认为他是为了工作上去,于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
随后不久,约10时左右,国土局食堂厨师王某听到厨房外院子里“嘭”的一声很大的响声,便叫丈夫彭某看怎么回事,然后彭某出来看发现王某倒在地上,头部旁边有一大滩血,大叫有人摔死了。正在国土局办公楼里上班的工作人员很快下楼看情况,并向局领导汇报,随后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
经警方现场勘验检查,王某衣着整齐,耳鼻腔内大量出血,颅骨整体变形,多部位骨折。在国土局四楼至五楼楼梯平台前的窗户外沿发现有跳楼痕迹。经尸体检验,所有损伤均符合一次性高坠致颅骨重度损伤死亡特征。
警方调查走访了解到,王某的同事普遍反映其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同时性格孤僻、内向,遇事与同事缺少沟通,平常感觉工作压力大。王某家庭经济拮据,生活节俭,无不良生活习惯,在平时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无法排解,经常性地表现精神不振、气色不佳、思想负担重。王某曾于1988年3月2日至1989年4月2日住院治疗胃溃疡出血病,是乙肝携带者,10多年来患有神经血管性头痛,长期服用止痛片。因其弟弟及两个姐夫相继因癌症去世,王某又长期患有胃病,所以其时常担心自己得了胃癌,多次流露出对生活失去信心和希望,产生厌世轻生的情绪。
警方综合掌握情况后认为,王某的死亡排除他杀可能,系高处坠楼身亡,该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遂作出不予立案侦查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