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原文)
11月30日,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视频会议。财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廖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廖晓军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物价涨势得到初步遏制,结构调整进一步推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今年1-10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90851.68亿元,同比增加19951.86亿元,增长28.1%。从月度执行情况看,全国财政收入增长呈前高后低走势。1季度增长33.1%,2季度增长29.6%,3季度增长25.9%。其中9月份增幅回落至17.3%,10月份进一步回落至16.9%。近几个月财政收入增幅出现回落,主要是受GDP增幅和物价涨幅有所回落,汇算清缴去年收入主要体现在上半年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的影响。
廖晓军说,今年全国财政收入会超额完成预算,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会有一定数额的超收。中央财政超收的主要原因是:进口增长高于年初预计增幅,相应进口税收实际增长超过预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超过年初预计,相应企业所得税实际增长超过预算;工业增加值增幅和物价涨幅高于年初预计,相应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超过预算等。
廖晓军介绍,今年1-10月,全国公共财政支出7755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566.34亿元,增长27.2%。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社会保障、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幅均高于全国财政支出增幅。1-10月,全国财政教育支出10668.3亿元,增长2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11.86亿元,增长31.3%;农林水事务支出6564.44亿元,增长3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42.4亿元,增长41.5%;医疗卫生支出4432.76亿元,增长48.9%;住房保障支出2653.49亿元,增长79.6%。
廖晓军强调,预算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系到财政部门的工作作风和形象。近年来,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认真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狠抓预算执行管理,积极采取细化预算编制、扩大提前通知地方转移支付项目范围和资金比例、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等措施,预算执行进度明显加快,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1-10月,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完成预算的77.4%,比去年同期进度加快5.2个百分点,比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同期分别加快7.4、10.7和12个百分点。
廖晓军指出,从客观上看,12月份的财政支出规模会大一些,主要是一些项目支出前期准备阶段资金需求量较小,后期实施阶段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特别是一些据实结算和以收定支的项目,往往在年底前进行清算支付等。今年全国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0万亿元,1-10月已执行近7.8万亿元。从表面上看,后两个月还要执行近2.2万亿元,加上超收收入,年底支出规模较大。但实际上不能简单地用未执行的支出预算加上当年超收收入来直接确定后两个月的支出规模。一方面,预算安排的一些支出项目由于客观条件变化等原因,有些暂不具备执行条件,难以在年底前支出,需要结转到下年。另一方面,超收收入除了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有关支出外,相当部分要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明年预算安排。
廖晓军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狠抓预算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把预算执行的相关规定和措施逐项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做好年底预算执行工作。除据实结算、以收定支以及一些必须在年底列支的费用外,对12月份财政支出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一是严格审核财政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对于没有预算的项目或者年内无法执行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严禁超预算、超进度拨款。通过追加预算和用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和用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不必要的项目,对违规操作、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底前还不能执行完毕的项目形成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由部门继续用于该项目的支出,不得虚列12月份支出。对项目已经完成形成的部门结余资金,作为部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资金来源,经过批准后可调整用于该部门其他相关必要的支出。对项目情况发生变化,不需安排预算资金的,要及时将资金收回总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方面或作为预算结余资金留待下年安排使用。三是保证重点支出需要。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特别是重点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预算抓紧执行,提高执行进度和质量。要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规定,保证上述资金的筹集足额、到位。
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用途。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用于增加相关支出(包括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以及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有关支出)和削减部分财政赤字外,其余列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下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民生支出。地方财政超收收入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安排,除主要用于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有关支出,以及落实提高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建设保障性住房、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重点支出外,原则上都应用于补充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要加大对政府采购计划、信息发布、采购进口产品和采购方式变更以及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大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要继续做好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范围,将市场成熟度高、满足基本办公需要的品目逐步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协议供货的监管。要强化预算部门对采购需求标准的审核责任,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经费标准以及其他财务规定。
大力推进预算公开。要不断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逐步细化预算公开的内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审计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廖晓军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要求编制好明年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要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定额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明年预算执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视频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了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