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田地里的坟头。范传贵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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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篇题为《发生在全国文明镇骇人听闻的事情——200人左右,20来辆车挖坟!》的帖子出现在各大网络论坛上,有媒体以《河南一老汉下葬1月后被民政局凌晨掘坟》为题做了报道,引起极大轰动。
11月22日,涉事的河南省项城市民政局公开回应称,“掘坟火化”属于正常执法范畴。然而,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当事家属的认可。
11月27日,被掘坟者儿子张厂再次在各大论坛发帖《河南项城市高寺镇突击掘坟事件死者家属致项城市人民政府的公开信》,称在“强行掘坟火化”之前,家属从未收到过任何要求火化的通知,并直指当地民政部门选择性执法。
□网闻寻真
强行掘坟火化,这究竟是一次“正常执法”,还是一次“违规执法”?
为了进一步求证事实真相,《法制日报》记者赶赴河南项城展开调查。
死者家属:“未收到任何通知”
记者了解到,网名“灭绝人性58”的网友在帖子中介绍,自己名叫张厂,系河南省项城市高寺镇人,2000年研究生毕业后到广州工作。
据张厂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2011年10月15日,他74岁的父亲张勋峰因脑梗塞在家中去世,去世后,家里按当地风俗进行了土葬。1个月后,身在广州的他突然接到家人来电,称父亲的遗体在11月15日被挖走。
张厂在帖子中称,项城市民政局组织了100多名执法人员身穿迷彩服,戴着口罩,手持铁锹,在凌晨6时左右将父亲张勋峰的遗体挖出。他住在镇上的姐姐张秀云因天气转凉,从镇上回家给小孩取衣服,路过现场看到这一幕,“被执法者暴打,手机被抢走”。
张厂帖子中介绍,高寺镇几年前曾经推行过一段时间火葬,后来又不了了之了,当地近几年来一直在实行土葬。
“所以我爸去世后我们很自然地进行了土葬,事后我回到了广州上班,其间一直未收到任何官方的任何通知。甚至强制火化以后,直到第六天我当面质问时,他们才告诉我骨灰在哪里。”张厂告诉记者。
在《河南项城市高寺镇突击掘坟事件死者家属致项城市人民政府的公开信》中,张厂提出了对这一次掘坟行为的两点核心质疑。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违反本办法,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张厂的第一个质疑是:“当地民政部门什么时候‘责令’过我们‘限期改正’?”
而张厂的第二点质疑在于:“民政部门存在严重的选择性执法”。他在帖子中称:“我本人支持殡葬改革,但应统一执行……为什么偏偏针对一个已经埋葬一个月的老人……对田地里遍地的坟头视而不见。”
民政局:“多次通知家属不执行”
项城市民政局副局长张俊秀在其办公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针对媒体报道及张厂的发帖,张俊秀告诉记者,项城市民政局已作出了公开回应,属正常执法。此外,由于引起了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关注,他们还提交了一份《项城市民政局关于对高寺镇桥北村村民张勋峰殡葬执法情况的说明》。
在这份“情况说明”中,项城市给出了与张厂帖子完全不同的事件经过版本:
根据群众举报,2011年10月15日,高寺镇桥北村村民张勋峰去世。随后,市民政局委派周功达等三名殡葬执法队员在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秦卫华和该村支部书记张丙寅的配合下前去做其家属工作,要求他们进行火化,如不火化将按政策规定强制执行。当时其子张厂表示同意。
10月16日,市民政局殡仪执法大队出动宣传车在其家门口进行了连续宣传,并和秦卫华一起再次做张厂的工作,张厂表示:“你们先回镇里吧,这事我来协调。”午后一点多钟执法人员才离开现场。大约20多分钟后,村支书张丙寅来到民政所对民政所所长张昊中说:“工作做不通,死者张勋峰已在今日凌晨偷偷土葬,你们刚才看到的是办理丧事的假象。”
10月19日,市民政局殡葬改革执法队员周功达等二人根据《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六章第37条之规定,给死者亲属下达“起尸火化通知单”。在找不到其亲属的情况下,周功达要求张昊中抓紧与死者亲属联系,让其尽快自行起尸火化,否则将依法强行执行。随后,张昊中、秦卫华找到村支部书记张丙寅,安排他抓紧通知张勋峰的亲属。张丙寅说:“他的家属办完丧事后已去外地,现在家中找不到人,我尽量想办法通知到。”一个月过去了。群众电话举报接连不断,越来越多,可张勋峰的家属一直没有自行起尸火化的行动,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2011年11月13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于11月15日早晨组织人员对张勋峰遗体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11月15日早上发生的事,记者从当地电视台当日的新闻中得到了还原。“市民政局深入了解掌握高寺镇一具偷埋乱葬尸体,在公安部门和高寺镇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组织100多人的执法队伍,对偷埋乱葬尸体进行起尸火化”。视频画面显示,现场停着一辆“豪华殡仪车”,十余个身穿迷彩服的人拿着铁锹,在一堆翻新过的土堆上挖铲一番,随后几个人将棺材盖从土坑中垂直掀开来,一具尸体被黄布裹着抬进了殡仪车。
而针对“选择性执法”一说,张俊秀承认,目前强制执行的并不多,主要是依据群众举报,有举报的就查,因为要摸准情况才能行动,否则“弄错了容易引起纠纷”。
调查:执法程序存多处疑点
项城市民政局在对死者张勋峰进行强行掘坟起尸火化以前,究竟是否履行了告知、下达起尸火化通知书等一系列行政执法程序呢?
针对项城市民政局的“情况说明”,张厂及其母亲、姐姐均向记者表示,其中所提到的“告知”过程全部系编造,他们并未接到任何通知。“里面多次提到当面告知我,可是我长年在外,他们甚至连张勋峰有我这个儿子都才刚刚知道,根本没见过我。”张厂说。
记者发现,这份已经“提交给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情况说明”中,提到3次告知了张家家属,而每次均与张家所在村庄桥北村党支部书记张丙寅有关,因此12月2日,记者来到张丙寅家进行求证。
出乎意料的是,张丙寅告诉记者,仅有一次乡镇民政所的工作人员秦卫华找到他询问张家是否有人在,“但是我当时在忙着修路,我觉得他们要找可以自己去找啊,离那么近,我就随便说了句不在家”。而除此以外,他表示再未与民政部门的人员接触过,更未“配合”他们去张厂家做过他们一家的工作。
口头的通知在双方的纠缠中已难有实证。但是按照行政执法的相关规定,在强制执行前理应有一系列书面程序。张俊秀也向记者证实,他们在强制执行前一般会下发起尸火化通知单。那么在这起事件中,项城市民政局为何没有下发通知单?
“情况说明”中的解释是,乡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不上家属”。记者在当地了解到的情况是,张厂的家就住在镇上,甚至与镇政府在同一条直路上,相距仅300余米,周边多名村民向记者证实,张家因母亲卧病在床,常年都有人在家。
中国传统文化论坛常务理事罗竖一在得知此事后,曾分析说:“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背后:殡葬改革在当地流于形式
《法制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引起这一冲突事件的关键,在于当地多年来殡葬改革流于形式。
“殡葬改革实施火葬的根本目的在于节约耕地,然而在当地火化后全部将骨灰二次装棺进行土葬,全部留了坟头。”张厂说。
而之所以大多进行二次装棺土葬,张厂告诉记者,除了传统观念难改外,客观的原因是目前各村都没有公益性墓地来存放骨灰,配套设施没有跟上,人们只能将骨灰进行土葬了。
记者在当地采访时发现,几乎所有田地间均密密麻麻地林立着坟头。针对这一现状,张俊秀向记者介绍,项城市的殡葬改革是从2002年开始搞的,之前的火化率甚至接近过100%,但到2008年和2009年出现严重下滑,公益性墓地等配套措施的确还需进一步完善。
而对于二次装棺,《法制日报》记者从今年4月份当地的一份通知上看到,已被列为打击重点,但张俊秀坦陈,这一现象仍十分严重,查起来也十分困难,火化后偷偷埋了,“实在不好控制”。(记者范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