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史竞男邹伟)记者近日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7个月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20115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4.5%。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33183起,较去年同期下降43.7%。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酒驾入刑7个月以来,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切实发挥法律的教育惩戒作用,酒后驾驶行为数量同比大幅下降,治理成效明显。
有数据显示,一些重点省、市酒后驾驶行为数量降幅更为明显,如浙江查处的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数量较去年同期降幅双双超过80%,北京降幅超过70%,上海、湖北降幅超过50%。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84人,较去年同期减少176人,下降23.2%。其中,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538人,较去年同期减少65人,下降10.8%。
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获醉酒驾驶行为的途径看,以路面执勤和事故处理为主,民警在路面执勤中查获的醉酒驾驶数量占总量的63.3%,因交通事故查获的醉酒驾驶占36.7%。其中,有一小部分是通过群众举报、报警等途径查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仍以100至200毫克/百毫升为主,占58.4%。
据了解,对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对经侦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一律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截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19836件,其中,法院已判决10060件。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岁末年初,元旦春节临近,群众走亲访友、聚会聚餐活动增多,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期,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整治力度,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期部署全国性集中统一行动和区域性联合行动,强化法律实施效果,持续营造打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