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10点,一中院三楼16法庭已经坐满了旁听者。他们都是来旁听张金芳杀夫案的。10点30分,穿着红色厚实保暖服的张金芳被押到了被告席上。这个身高仅1.5米,体重80斤的瘦弱女子,在今年3月30日晚上10点多钟,将钢钎挥向躺在床上的丈夫……
被脱光衣服打骂后
她锤杀了丈夫
张金芳上庭之后,面对法官,背对旁听席。从她身后看去,她把两只手交在一起,但是仍抖动不停。
当公诉人宣读张金芳的起诉书时,旁听席上很安静,而张金芳全身都颤抖起来。公诉人介绍了案件发生的经过。那是经过公安机关数次笔录、检察院调查后证实的实情。今年3月30日下午5点,张金芳的丈夫曾凡云在江北铁山坪家里喝起酒来。他一喝酒就要开始骂儿子、儿媳以及张金芳。这一天,他一边喝一边骂,直到晚上10点钟。
按照张金芳的供述,到了10点,她劝了几句,希望曾凡云不要再骂了。这时,曾凡云冲上去打了张金芳,并且又一次把张金芳的衣服脱得只剩内裤,并扬言要赶张金芳出门。
10点过后,曾凡云去床上睡下了。见张金芳要出门解手,又喊了一句:“你敢出门就不要回来。”而这时,正在门口的张金芳,见门边斜靠着钢钎,顺手拿起来,跑到曾凡云床前,对着丈夫的头部就挥了下去。
打了几下后,曾凡云喊道:“今天你不办死我,我就杀了你。”于是,张金芳拿起床下的手锤,再次向丈夫的头部挥去。
事后,张金芳在儿子的帮助下拨了110自首。
忍受了30年家庭暴力
每天如生活在地狱里
张金芳的语速很快,看得出来她很害怕也很激动。在法官要求她自我陈述时,她回忆了自己的悲剧婚姻。
张金芳告诉法官,与丈夫结婚30年,她就忍受了30年的家庭暴力。“20年前,丈夫第一次酒后将我的衣服脱光,把我赶出家门。”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发生20至30次。只要是丈夫喝了酒,就会对着自己以及儿子骂。而我们了解到,曾凡云从20来岁开始喝酒,每天不断。
第一次被曾凡云打,是因为20多年前,8个月大的儿子在床上尿尿,曾凡云骂张金芳不会带孩子。而每次被脱光衣服赶出家门,张金芳都会躲到树林里,等到天黑丈夫睡着了再悄悄开门进屋。
“我真的受不了了。我每天都在地狱里生活。”张金芳说,自己一直在忍,一开始是儿子还小,她不想儿子没有家的温暖。等儿子长大后,又想让儿子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等儿子结婚并且有了孩子,张金芳还在劝自己:“大家都老了,火气会慢慢变小的。”
而在张金芳一次又一次的忍之后,是丈夫越来越频繁的殴打。张金芳在庭上发誓,即使用钢钎挥向丈夫的时候,自己也没有想过要杀死他。
张金芳的律师彭林坚持认为,这并不是一起单纯的故意杀人案。案发的起因,是曾凡云长期的家庭暴力行为,导致了张金芳已经有了严重的“受虐妇女综合征”。在当晚曾凡云的连续刺激下,临时起意杀人。
该案并没有当庭宣判。
包括死者哥哥、儿子在内
一百多村民为其求情
10日,重庆市一中院大门外,儿子小曾出示邻居为母亲写的请愿书。
小曾作证:他亲眼见过妈妈被脱光了衣服,赶出家门,而且不止一次。
提起父亲,小曾只有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恐惧”。从记事时起,他就经常看到爸爸打妈妈。“我根本不敢管。他动不动就动手打人,手里拿到什么就用什么砸人。”小曾说。
在庭审进入律师质证阶段,彭林拿出了一份沉重的证据。上面的文字我们看不清楚,但是那100多个鲜红的手印,在法庭上非常醒目。
彭林拿着这份请愿书,是当地村民的。内容讲述了很多村民都看到过曾凡云对张金芳的暴行,同时也证明张金芳平时为人老实、表现很好。在请愿书最后,村民们希望能减轻或者免除对张金芳的处罚。在结尾处,是一大排的村民签字,每个村民都留下了自己手印以及身份证号码。
在这些名字当中,我们发现了周必发这个名字。他是曾凡云同母异父的哥哥。两家人的房子紧紧修在一起。昨天下午,我们找到了周必发,他已经61岁了。他告诉我们:“对,我在那份请愿书上签字了,也按了手印。”
“这件事,错在我那弟弟,不怪张金芳。”周必发说得很干脆,“我就住他们家隔壁,经常看到听到我那弟弟打人、骂人。”
周必发对于弟弟的行为很无奈,“不喝酒时好好的,一喝酒就发疯。”周必发说,弟弟是从20多岁开始喝酒的,现在每天要喝七八两白酒,如果有点什么事,那就是1斤以上。
前天的庭审,曾凡云的亲戚来了多人,但是他们都一边倒地认为错不在张金芳。因此,都在请愿书上签了字盖了手印。还有很多村民也都签了字。
一位张姓村民告诉记者,张金芳被脱光衣服后赶出家门的事情,在村子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有不少要从那条路上走的人,都见过张金芳一丝不挂躲在果树林里的惨状。
据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