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2月14日电(记者 梁钢华 吴涛)14日,广东省汕尾市政府通报了关于汕尾陆丰市“9·21事件”犯罪嫌疑人薛锦波羁押期间猝死的尸表检查结果。由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公布的尸表检查结果显示:没有发现有外力致死迹象,具体死亡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9月21日,汕尾市下辖的陆丰市东海镇乌坎村部分村民因怀疑上访未决而打砸、毁坏他人公共财物和冲击村委会、公安边防派出所。9月22日上午,部分村民与入村维持秩序的警方发生冲突,6部警车被砸坏。
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松泉介绍,作为该事件的主要组织者,薛锦波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妨害公务罪,于12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关押于汕尾市看守所。当日,薛锦波家属给薛锦波送去治疗心脏病、哮喘等疾病的药物。
12月11日10时51分,汕尾市看守所在押人员报称薛锦波身体不适,值班民警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附近的汕尾市第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因诊断为心源性猝死。
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说,根据死者家属对医院出具的死因诊断存有异议、要求进一步调查的情况,当日,汕尾市检察院提请广东省检察院介入对薛锦波死亡原因的调查,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薛锦波的死因进行第三方鉴定。
13日上午,在广东省检察院主持的情况通报会上,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副主任罗斌向陆丰市东海镇人大代表和当地籍政协委员及薛锦波家属代表公布了由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持的第三方尸表检查情况和大量遗体图片。
罗斌说,薛锦波遗体十指指甲完整,除估计被抓捕所导致的膝关节、手腕等部位有损伤程度轻微的局限性瘀斑外,体表其余部位未见明显外伤,没有看见骨折征象,没有出现网上流传的死者骨头被打断、指甲被抽掉、皮开肉绽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