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1日曝光了3起恶意欠薪的典型案例,以震慑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川精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2010年11月,四川精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都江堰市灌口镇万利酒店建设工程项目,近两百民工在该项目工地工作。精琢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八个月之久,经当地镇政府多次协调无果,从2011年8月初开始,农民工陆续到都江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
经都江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处理,该工地早已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注册地不在都江堰,早已撤离施工场地。监察大队积极与当地建设部门联系,掌握了该公司基本情况后,先后十余次电话通知该公司法人代表到场处理,但均以种种借口拒不到场。监察大队多次到该公司住所地成都实地查找,也未能找到该公司。
在与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都江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一百多名农民工和班组长到场协助调查,对工资情况逐一核对。经半个月细致工作,核定精琢公司拖欠工资101万元。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采取留置和邮寄送达方式,分别于2011年8月15日、8月23日、8月27日向精琢公司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该公司未按要求改正。9月1日,都江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局处理。9月28日,都江堰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拘留了精琢公司万利酒店项目负责人,同时充分收集证据,报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10月18日,精琢公司迫于强大压力支付拖欠工资款101万元。10月27日,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101万元欠薪发放到189名农民工手中。
浙江平湖市新艺箱包厂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浙江省平湖市新艺箱包厂法定代表人黄某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于2011年6月9日携带从银行取出的28万元现金并销毁账册和职工工资记录后逃匿。经查,黄某,男,33岁,江西新余市人,用人单位的设备属自有,但厂房系租赁,职工反映拖欠172名员工工资70余万元。
根据调查认定的事实,平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但该案法定代表人逃匿后拒不支付职工工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该用人单位涉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移送公安机关。11月13日,平湖市公安局将黄某从湖南省永州市陵零区陵零服装城抓回。11月30日,黄某由刑拘转为逮捕。
此案正进一步处理中,被拖欠的职工工资57.54万元通过处置设备、加工款回收、房东垫付分别解决工资6.2万元、 2.5万元和4万元,其余部分由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垫付。
包工头携款逃匿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
2011年3月6日,自然人杨昌均与中铁十七局深厦铁路惠州南站路基附属工程承包商林某签订工程协议,负责广东省惠阳淡水阿公顶车站护坡骨架施工,工程款为8万余元。协议签订后,杨昌均雇佣25名工人施工,期间,林某支付了工程款69000元,杨昌均未将其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人。
6月10日杨昌均鼓动并带着工人,手持一份总计357000元的工资表到项目部索要工资,并于当日逃匿,手机关机,无法联系。6月14日,25名工人到惠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惠阳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核实后,责令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深厦铁路惠州段项目部限期改正。项目部经与工人协商无果,向派出所报案。6月22日惠州市惠阳公安分局以杨昌均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传唤并对其实施拘留,6月29日惠阳公安分局向惠阳区检察院提请批捕,惠阳区检察院批准,8月30日惠阳区检察院向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9日杨昌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工人工资由杨昌均支付一部分,其余由项目部垫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正在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