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状告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一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苹果公司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导致苹果门店不仅下架iPad,而且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消费者无法在大陆通过正常渠道买到“iPad”。大牌公司“苹果”终因一时大意,身陷危机泥潭。

 

新闻关注:苹果 一审败诉

  苹果iPad商标权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败诉之后,全国多个省、地级的工商部门正在行动起来。一张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出的罚单即高达2.4亿元人民币(目前未进入执行程序)。

事件回顾:二审审理中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全球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

  2009年,苹果与唯冠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2010年,iPad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时,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但苹果公司一纸诉状反将“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

  2011年底,深圳中院判决苹果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日前,深圳唯冠科技代表律师马东晓公开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9个省市、自治区近20家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商标侵权案。有报道称,目前上海、深圳等多地工商部门均已对苹果公司侵权iPad展开调查,全国一些地区销售苹果产品的柜台已下架iPad。
案情预测:iPad3是否改名<>

  业内人士表示,从一审结果来看,广东省高院的终审结果,对于苹果公司来说很不乐观。一旦终审维持原判,苹果在中国不但会遭遇所有侵权产品的下架处理,各地工商部门的天价罚款不可避免。业界消息称,苹果iPad3将在3月上市。但iPad3何时能在中国上市以及届时是否还叫iPad,都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新闻背景:深圳中院一审判苹果败诉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获悉苹果公司销售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的消息后,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涉案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苹果公司没有理睬,继续在中国市场销售印有iPad商标的产品。

  2010年6月,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苹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标的专用权,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舆论前沿:苹果或将面临300亿罚单

    在iPad销售渠道遭全面封杀的同时,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出的罚单高达2.4亿元,但目前未进入执行程序。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易观国际的数据显示,从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3季度,苹果iPad系列平板电脑累计在中国大陆销售了362万台。按照均价每台3000元计算,已经远远超过了108亿元人民币。如果苹果终审依然败诉,工商局对苹果的最高罚款可以超过300亿元。

争论焦点:iPad商标究竟有无卖过?

  目前,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这个商标根本没卖过,而苹果公司则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把全球商标权都卖了,iPad的中国商标自然也包括在内。据了解,2000年,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深圳唯冠2001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始末(新闻时间表)
2001年

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唯冠的主营业务是显示器等。

2001-2004年 台湾唯冠分别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2009年8月 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缩写:iPadL,以下简写为IP)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
2009年12月 2009年12月23日,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台湾唯冠以35000英镑对价向IP公司转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共10个商标。同日,台湾唯冠与IP公司签订《中国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台湾唯冠以1英镑的对价将涉案商标转让给IP公司,该份协议的签署人为麦世宏和IP公司董事HAYDN WOOD。
2010年4月 2010年4月7日,IP公司与苹果公司签署协议,转让所有其取得的“iPad”商标相关权益。同时,苹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大陆iPad商标的转让过户,被中国商标局驳回。苹果公司仍在按照中国法律iPad商标权属并未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向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市场销售了上述商品。

2010年4月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获悉苹果公司销售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的消息后,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涉案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010年6月 苹果公司、IP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苹果公司依法取得了涉案商标的专用权,要求确认其为涉案商标专用权人,并以此为由申请查封保全了涉案商标。
2011年12月

2011年底,一审判决苹果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2012年2月 iPad商标权一案终审将于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

官司缠身 或将承担天价赔偿

苹果部分供应商近年问题事件
  业内人士表示,苹果这种做法与以往没有区别,都是遇到危机都把产业链上的合作伙伴,特别是出现问题的代工厂推在前面,而根本没想到自己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代工企业劳工利润被侵犯
 
 苹果iPad平板电脑每部售价499美元,其中苹果公司每部iPad的利润达150美元,为销售价格的30%。而以工资形式返还给中国工人的薪水仅为每部8美元(1.6%),这比iPad主要零部件供应产地韩国所得到的收益(34美元,6.8%)还低。

 《纽约时报》一篇题为《用血肉筑成的iPad》的报道,毫不留情地揭露出了苹果所依赖的中国代工厂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工作居住条件糟糕以及由这些问题引发的员工自杀、工伤和死亡事故。

渠道商被深圳唯冠起诉 官司缠身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表示因为起诉成本而选择性地起诉了几家苹果渠道商,但未来或追加苹果的线下渠道商作为被告对象。据了解,iPad在国内的销售渠道不仅有其官方的直营店,还包括国美、苏宁连锁卖场以及大量授权经销商,线上还包括多家知名的电商网站。

图说新闻

反思:只因是“苹果”侵权?<>


 

咸鱼翻身 或将抓住救命稻草

唯冠厂址“满目疮痍”
  
记者驱车来到深圳盐田区的沙头角保税区,若不是在保安人员的指引下,记者难以想象眼前这幢“满目疮痍”的旧厂房就曾是全球第四大平板显示器制造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救命稻草”是“iPad”?
  2011年12月,苹果公司与唯冠科技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以苹果一审败诉而暂时告一段落。该案终审将于本月29日在广东高院开庭。

  “苹果公司如果输了,意味着它可能失去在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权。”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执业律师张健对记者说,“而对深圳唯冠来说,也可能是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债主纷纷上门讨债
  
据唯冠公告显示,其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对中国银行等8家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 .45亿元。“欠银行的钱、欠供货商的钱、欠工人的工资,据我所知,唯冠欠了一屁股的债。”保税区内一位工作人员说。”

网友观点:

  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与唯冠的产品相比,苹果iPad产品的高知名度使其更具有显著性。不过,“iPad”这组单词本身不具有独创性,苹果使用“Pad”单词作为其系列产品的名称并无不妥。苹果公司仅仅是使用“iPad”作为其一类产品的名称,该类产品的商标还是苹果原有的商标。  

  上海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法律部部长赵瑾认为,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尽管iPad是苹果旗下平板电脑的商品名称,但该名称已经符合商标的特征,根据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权利。

何为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TRADEMARK INFRINGEMENT)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苹果产权策略存瑕疵

  首先,苹果的商品特有名称均由单个字母“i”加上“Phone、Pad”等描述性词汇构成,商标显著部分就剩下“i”一个字母了,这样无疑加大了商标注册的难度。据报道,苹果的“iPhone”商标在中国的专用权亦是购自中国企业,可见苹果坚持使用“i”系列名称的代价实在很大。此外,暗示性和描述性越强的词汇,被同行使用的概率越高;容易被公众接受,也更容易被淡化为通用名称,现在就出现了乐Pad、ePad等。如今,Pad已成为平板电脑的简称。

 

企业要避免商标弱化

  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首先选名时应规避容易淡化的名称,商标注册后注意维权,使用中更要避免将商标作为商品名使用。

 

编者按: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告一段落。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各地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企业避免商标弱化,合理维权显得刻不容缓。

案件影响:多地工商部门调查侵权iPad 各地商家多数已下架iPad2

  目前,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一案仍在发酵。据国内多家媒体报道,去年底,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苹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如败诉“iPad”将不能在大陆销售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官德政认为,如果苹果公司再败诉,那么“iPad”的商标就不能在大陆继续使用,即在大陆将不会买到苹果“iPad”,这个消息让一直关注苹果产品的“果粉”们感到遗憾,但也有一部分消费者表现平淡,认为没有iPad,还有那么多的品牌可以选择。

苹果败诉商标侵权案 或波及电信运营商

  据了解,目前苹果iPad在华销售渠道复杂,除了苹果自己的直营店,还包括电信运营商、3C卖场、苹果授权经销商和大量未经授权的商家。

  事实上,如果继续使用iPad商标,苹果公司的风险也将日益增加——与苹果合作的运营商、渠道商也将面临着法律风险,并对苹果形成经营压力。

 

结论:无形资产不可小觑

  作为一家亏损严重的公司,深圳唯冠需要大笔资金,而iPad商标几乎是这家公司唯一值钱的资产。而深圳唯冠会在这个时候提起诉讼要求也堪称“时机正好”,因为iPad对苹果公司来说,已经显得非常关键、非常重要了。业界预计,苹果公司目前在iPad商标上面临两难,或者改名,或者“大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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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韩波

专题号:201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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