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万元/年,责任部门为市发改委;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由市人社局负责;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5%,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人均慈善捐款(物)达到60元/年,责任单位为市民政局……昨天,南京市社建工委发布“建立幸福都市指标体系”(考核意见),第一次在全市层面把市民幸福所涉及到的主观和客观指标进行量化,其中“客观指标”达42项,总分为70分;市民满意度的“主观指标”达21项,总分为30分。
记者从南京市社建工委了解到,“客观和主观考核指标体系”以2011年8月南京市开展的“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万人问卷调查结果为依据,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与率先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有机衔接,紧扣幸福都市、民意需求导向、市民幸福感受、群众满意标准,今后将作为单独指标体系进行监测、考核。
南京市委社建工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区县和部门年度落实幸福都市指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核算综合得分。其中客观指标按照年度完成进度进行评价,主观指标通过问卷调查获取。考评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42项客观指标体系中,又突出了“市民终身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等10项民生工作,这10项占总分的30分,突出考量“老百姓幸福感受”。各项指标体系不交叉不重合。指标体系推进由市委社建委具体牵头实施,每年1月进行考核。(徐佳佳董婉愉)
链接多国已有“幸福指数”
从国内外发展形势看,幸福指数、幸福指标正与GDP一起,日益成为评估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泰国等,都已采用各自的“幸福指数”研判社会发展程度,衡量国民幸福感。国内深圳、无锡等也尝试推出相关指标。走民生幸福为导向的发展之路,正逐渐成为共识。
表1:幸福都市工作目标指标体系(客观指标)(综合指标权重40%,民生工作指标全重30%)

注:第13项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目标值,城镇居民委12,农村居民为7,第21项万人拥有客运公交车辆目标值,三区为10,两县为7;第22项检测品种覆盖率目标值,基本药物为100,主要食品为80。

表2:幸福都市群众满意度指标体系(主观指标)(权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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