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爆炸案昨开庭,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王海剑死刑并立即执行,判处王伟、王安安十年以上重刑
“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建议法庭从速依法严惩!”昨日,震惊江城的“12?1”爆炸案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人用罕见的严厉言辞对该起恶性大案定性。该起爆炸的操作者、现年25岁的枣阳来汉男子王海剑数次忏悔――“我触犯国法,我罪该万死”,他请求法庭判决他与两名同伙王伟、王安安死刑。
庭审从早上9时许开始,下午2时许宣告休庭。检方指控,王海剑于2010年10月起研制爆炸物,王伟、王安安随后也加入进来。去年7月起,三人开始预谋策划以遥控炸弹抢劫银行运钞车,经20余次踩点并测试后,王伟、王安安害怕,称不再参予,但王海剑明确表示要继续搞。
12月1日凌晨3时许,王海剑独自将炸药安放在建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待17时30分运钞车前来接钞时,他启动了炸药遥控摁钮。爆炸中,人行道水泥地被炸出深达50厘米大坑,2名路人不幸被炸身亡,另有15名路人不同程度被炸伤。
公诉人表示,爆炸时间选在人流高峰时的下午5时许,且正值银行隔壁的一所中学放学,“这样的公众场所下,17名无辜者付出鲜血甚至生命的代价,足见其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它是武汉近年来最恶劣的案件”。
庭审中,3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爆炸事实均表示认可,王伟、王安安承认前期参与策划,但后期退出且对王海剑单独实施爆炸并不知情。王海剑认为,按照预先分工自己是操纵炸药的,最后实施“是受王伟胁迫”,他认为三人都难逃干系,请求法庭判处全部3人死刑。
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王海剑死刑并立即执行,建议法庭判处该案的另两名从犯王伟、王安安十年以上重刑。
另外,爆炸案中不幸遇难的黄跃辉、魏思思的家属,郭娇美等6名伤者,坐到原告席上向王海剑等3名被告人提出共计220余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庭审中,他们一致要求对被告人依法严惩,并拒绝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
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庭审直击
看了一眼受害人王海剑低下了头
“我对不起他们,我是个混蛋”
在法警的押解下,戴着手铐的王海剑快步走入法庭。
路过旁听席时,他微微侧头,目光在四处搜寻――他可能已被告知,一年多未曾见面的父母、妹妹已从枣阳赶来。
此时,旁听席上的王母眼中含泪,她事后告诉记者,“儿子瘦了一些”。
站在被告席上,无视无辜群众生命的王海剑将接受审判。
“试验了几次?”公诉人问。
“二三十次,有成功也有失败,大多数成功。”王海剑说,正是在研试炸药中,左眼几乎被炸得失明,脸也炸伤。
偌大的审判厅内,公诉人一针见血的发问,振聋发聩。
铁制的栅栏里,王海剑略作思考,开始了辩护。
“去年七八月间,我们用炸药抢银行,商议了八九次。”王海剑向法庭称,这一动议的指挥者是王伟,“按分工,王伟在家指挥、找目标银行,我操作爆炸。”
王海剑说,真正实施时心里也很害怕。“他们就不断鼓励我,不停地看《硬汉2》、《深入敌后》等惊险片,刺激我作案搞爆炸的胆量。”王海剑进而解释,正是缺钱和同伙的言语刺激,激发了他选择12月1日单干下手。
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作案后为何选择逃跑,而不去投案?”法官问。
“从报纸上看案子搞大了。”王海剑答称。
“你认为多大?”
“人都死了……”
……
旁听席,受害人的脸上,写满了悲愤之情。
“你抬头看看法庭左前方的那一排人,他们都是你的受害者!”公诉人的话语,如锤重击王海剑。
抬起眼,看了看后,他又迅速低下头:“我对不起他们,我是个混蛋。”
下午2时45分,王海剑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我对不起无辜伤亡的群众,对不起他们,愿以死谢罪。父母很穷,但我希望他们砸锅卖铁也要赔偿被害人,我愿意将眼角膜卖掉赔偿。”
忏悔,王海剑选择用忏悔作为最后的陈述,这也是他庭审中的第三次忏悔。
但就像一个旁听者说的那样:悔之晚矣!
言词闪烁的王伟
30岁的王伟在“三王”中年龄最大,学历最高,他是大学文化程度。“王海剑说你参与了制造爆炸物?”公诉人一针见血,王伟当即予以否认。
对于王海剑指出的故意放电影打气一说,王伟含糊其辞,“不是我提供给他看的。”“电影到底是在哪看的?”王伟言词闪烁,“他在我房间,自己在电脑上看的。”
表现沉默的王安安
王安安在“三王”中是唯一戴眼镜的。去年8月,他离开王海剑、王伟,去了广东佛山,呆了一个月后因未找到工作,即返回枣阳老家。爆炸案发生当天,他在老家。
整个庭审,王安安表现得较沉默。最后陈述时,他称:“关押期间,我非常懊悔。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爱我的人,我甘愿受处罚,恳请法官宽大处理,早日出狱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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