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管好人和车——对农村公路客运安全的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由此也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农村公路客运市场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农村交通事故不断发生。
笔者所处的湖南省怀化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由于经济欠发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政府关注的焦点。为此,市政府提出了农村公路通畅、通达工程,然而公路修通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交通事故频发,农用车辆非法、违规载人的情况时有发生。
调研发现,影响农村公路客运安全的原因,既有公路建设达不到客运通车要求、农民交通意识不强等因素,也有农村公路客运管理机制不顺、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监管力量不足等管理层面上的问题。
目前,非法营运在农村客运市场普遍存在。由于农村公路硬化后达不到国家客运通车标准,正常班车不能开通,农民不得不乘坐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而这类非法营运车辆,车况普遍较差,容易发生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没有客运保险,导致事故的善后处理难以到位,最后往往都是由政府出面解决,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了额外负担,甚至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
笔者认为,制约农村公路客运安全发展的基础在路,而关键则在人。路的因素在于路是否达到客运通车的标准,而人却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管理的人,即客运安全管理部门,负有监管之责;二是驾车的人,即农用车辆驾驶员,对其应妥善对待,防止出现事端;三是乘车的人,即广大农村群众,在尽可能为群众提供便利、优质出行服务的同时,还应对他们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这是实现农村公路客运安全的先决条件。
建议对农村公路客运通行验收,由各级政府组织交通、公路、安监等部门联合进行。凡验收合格的公路,由交通部门及时按验收等级发放相应的客运线路牌,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同时,创新农村交通安全监管方法。建立健全监管队伍,配足监管力量,对农村乡级、村级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监管执法。加强出站客车超载情况检查及出站客车的安全例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禁止超载客车出站,安检未合格的客车禁止出站营运,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对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实施户籍化管理,每季度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考核,每季度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强制性安全性能检测。
建立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把发展农村公路客运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不作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检查中凡是发现有非法客运的,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严厉追究责任。(湖南省怀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低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