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
2013年1月11日,中国网报道了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政府打着“老街改造”名义开发独栋别墅牟利一事,1月14日上午,记者再次到惠山对此事进行追踪采访,在记者追问之下,当日下午,惠山区国土资源局“出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而记者调查发现,随之一起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存在诸多疑点。而惠山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存在“查而不处”的情况。
记者调查
国土局处罚文件疑问重重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主管执法监察的高书记向记者出示了2012年3月15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锡惠国土资监停【2012】阳5号)》、2012年4月2日《限期完善用地手续通知书》和2013年1月14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惠国土资监罚【2012】25号)》。
疑点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显示,阳山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约45亩进行老街改造工程,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文件中的日期及文件号明显将“2011”改为“2012”。而记者了解到,该项目于2011年开始动工。
疑点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对阳山镇政府非法占地新建老街改造工程作出责令被处罚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150000元。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为何该处罚决定书未对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没收?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何不进行处理呢?
疑点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2012年第25号文,为何落款日期却为2013年1月14日?
疑点四:从停工通知书到处罚决定书的下发,期间长达10个月,违法行为从未停止,国土局的查处时间为何如此之长,期间为何不制止违法行为?而且处罚决定书还是在记者报道以后,追踪采访当天才“出示”。
疑点五:国土局处罚文件显示该项目位于阳山镇陆区村,而城管局停工核查通知书显示项目位于普照村。为何地点不一致?
各政府职能部门回应
发改局:对后续项目审批进行限制
惠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王局长告诉记者,在本网报道发出后,发改局已经去现场调查过,该局要等其他各个部门的书面处罚文件出来之后,才能有具体查处方案。目前发改局能做的,是对该镇后续其他项目审批进行限制。
规划局:是违法项目城管局查处后才能定性
无锡市规划局惠山分局的刘国兴局长称,该项目未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是违法项目,规划局没有查处权限,应由城管局查处。城管局查处以后,规划局才能对该违法项目进行定性、查处。
城管局:没有强制执法权
惠山区城市管理局政执法大队的唐教导员向记者提供的2012年4月12日《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提供合法手续及相关资料通知书(锡城执案字【2012】第810123号)》和2012年4月18日《无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停工(核查)通知书(锡城执案字【2012】第810123号)》显示,阳山镇政府在普照村进行涉嫌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的行为,要求限期一周携带相关材料到城管局接受调查。
对此,唐教导员说:“由于城管局没有强制执法权,镇政府拒不停工,我们也没有办法。而且前置手续未办理,我们不能确定是拆除还是罚款。要等国土、规划定性以后,城管局才能进行查处。”
建设局:难查处补办手续期限很难说
惠山区建设局钱副局长称,在建设局之前,还有诸多部门应当管理,建设局受权限所困,难以查处。目前建设局能做的只是督促镇政府补办建设局的相关手续,至于补办的期限,钱副局长说“很难说”。
区政府:停止违法行为补办手续后才能复工
惠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仁洪称该项目的确存在边批边建、相关手续严重滞后等问题,阳山镇政府行为的确存在错误,有不到位之处。区政府会关注处罚情况,责令立即停工、监管,在手续未齐全之前,不会复工。
最新消息
镇政府拒不承认违法群众对此项目呼声高
在惠山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阳山镇别墅项目进行违法认定后,该镇杨副镇长依然坚称只是手续不完善。
当记者置疑,为何在各局下发停工通知书后镇政府不停止违法行为?杨副镇长称:“由于我们正在创建全国卫生镇,老街脏乱差,群众对此老街改造项目呼声很高,所以我们没有停工。”
当地各执法部门能否对此事件进行严肃处理,本网将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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