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际新闻 正文
巴基斯坦央行批准用人民币结算巴中双边贸易
2018年01月03日 14:45:3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伊斯兰堡1月3日电(记者 刘天)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2日晚发表声明,批准贸易商在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

  声明说,巴中两国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以自由选择使用人民币,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已经制定了相关法规以促进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

  声明还说,考虑到近期世界和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尤其是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的迅速推进,预计用人民币计价的对华贸易将大幅增长,这符合两国长远利益。

  为促进双边投资贸易、加强金融合作,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2011年12月签署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4年12月续签协议。

标签:巴基斯坦;人民币;结算 责任编辑:冯一伦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