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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产品新规2月1日起实施 费率厘定应遵循合理性原则
2017年01月31日 15:33:38 来源:新华社 记者 郭宇靖

  (原标题:财险产品费率厘定新规2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记者 郭宇靖) 近日保监会印发《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保监会加强对财险公司产品开发监管后的再次出手,对财险产品费率进行了规范。

  根据“指引”,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应遵循合理性原则,不得因费率过高而获得与其承保风险不相称的超额利润;不得在费率结构中设置与其所提供服务不相符的高额费用水平,从而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费率水平应与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的风险特征相匹配,且不得根据风险特征意外的因素做出歧视性的费率安排。

  保险费率是指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在产品设计中厘定一个合理、公平、充足的费率,对于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利、维护行业稳定及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财产保险产品数量众多,很多产品由于缺乏历史数据等原因,定价过程存在开发不科学、管控不严格等问题。同时,部分公司的定价流程缺失,数据核验等机制不完备,存在潜在的定价风险。

  新规完善了产品定价监管制度,使保险公司在定价时有了可依据的指引,并将推动保险公司形成融会贯通的精算循环内控机制,防范准备金不足导致定价不足、定价不足引起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

标签:产品费率;定价;财险;财产保险公司;保监会;超额利润 责任编辑: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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