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国内综合 正文
网上“免费送”陷阱比馅饼多 往往并非真正免费
2018年02月13日 16:42:33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李松林

  “免费送!我已经领了,是真的哦”,“只要集齐30个赞,就可以免费获得XX”……这几年,网页、微博、 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上的“免费送”活动不少。送出的“奖品”往往还标榜“大牌”、“名牌”、“包邮”等等。而随着年关到来,“免费送”活动大有活跃之势。

  记者采访发现,这些“免费送”,往往并非真正免费。所送物品以香水、手表、手串、面膜等小物件为主,也有“旅游大奖”等。看似“馅饼”背后,实则有着不少陷阱。专家指出,目前对于“免费送”现象,缺乏明确的法律定性,应出台相关规范。

  转发领“名牌”香水 付快递费且信息疑泄露

  当宋雪娇看到“只需转发即可免费获得知名品牌香水”时,她先是一愣。但考虑到只有99个名额、“手慢无”,一向谨慎的她没有多想,便转发了出去。在确认“中奖”后,宋雪娇很快向“客服”提交了姓名、电话、地址等资料,几天后,她收到了“名牌香水”。

  宋雪娇没想到,领取香水要支付快递费39元。“那时候不知道是中奖的快递,便签收了。后来就想,一瓶香水,到付也没有那么贵吧?”而当她打开包裹,便直呼自己“上当了”。“香水是高仿香奈儿,估计也就值几块钱。这个又没法‘七天无理由’退换,我也没有维权意识,就当买了教训。”宋雪娇说。

  真正让宋雪娇窝火的,不是高仿香水,而是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尴尬。几周后,宋雪娇接到一个电话。“说是某某牌子,又送我化妆品。管我要两百元,我就感觉骗得太明显了,和他们理论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宋雪娇怀疑,她参加那次“免费送”的活动后,自己的手机号已被泄露。此后,宋雪娇发誓:“不再轻信任何‘转发朋友圈免费送’的非权威机构的活动。”

  孙明与宋雪娇有相似的遭遇。去年,孙明在一家小公司实习。有一天,他老板发了一个“送小叶紫檀”的朋友圈。“出于对老板个人的信任,且公司其他人也在帮忙宣传,就相信了。”可是,当孙明到付了35元快递费后才发现,“东西做工很差。肯定不是紫檀,因为颜色是后刷上去的,还有不均匀的颜料。”最终,还处于实习期的孙明选择了“吃哑巴亏”。

  88个赞换免费游 却冒出“保证金”等费用

  “多留个心眼,即使朋友都在参加,也要确定其真实性再说。”想起之前的一次经历,黄丽萍可谓“体会颇深”。

  去年七月下旬的一天,黄丽萍看到几位朋友都在转发同一条朋友圈广告。内容大致是:“××旅行社××营业部定于八月十八日盛大开业。开业前集满28个赞,可得到惊喜红包一个;集满58个赞,免费得双飞香港五日游(包含一天的自由活动);集满88个赞,免费得云南双飞六日游。开业当天上午11点活动结束,动起你们的手指赶快行动吧!”在这则广告的末尾,还附上了活动的咨询热线和详细兑奖地址。

  有这等好事?由于店面就在朋友家附近,黄丽萍没多想,便跟着转发求点赞。不一会儿,黄丽萍完成了88个点赞,摩拳擦掌憧憬着即将到来的“免费云南双飞六日游”。当黄丽萍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联系该店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在验证了点赞数量后告诉她,“免费云南双飞六日游”的资格已经具备,具体去云南哪里,也可以随她选。但是,并不是免费。

  听完介绍后,黄丽萍恍然大悟——原本积满88个赞的“免费游”,竟还要缴纳各种名目的费用。“什么机票费、保证金,还要买保险……其实核算下来要交不少钱。”黄丽萍说,当听说还要向商家交钱时,大多数人已经放弃了,可是又无可奈何。店家却在这次“免费送”活动中,达到了宣传效果。“实际上,他们是利用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商家能不能以诚信为本呢?”黄丽萍反问。

  探因

  “免费送”在多个平台存在 或为骗局和欺诈

  “春节马上到了,不管手机里,还是街头,免费送东西的活动太多了。我在想到底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55岁的唐云再大爷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在网上看到“邀请好友进群免费得名表”的活动,本想给自己“挣”一块手表,却发现手表是“高仿货”。然而,面对郁闷的唐大爷,客服却安慰道,“高仿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就是为了吸引人气。”

  类似真假难辨的“免费送”活动,多个平台都存在。记者在新浪微博输入“免费送”关键字,共找到13045条命名包含“免费送”的用户。诸如“美瞳免费送”、“POS机刷卡免费送”、“免费送口红”、“针灸面膜免费送”等。在用户的个人简介中,不少用户都留下了微信或QQ号码。而在微信以“免费送”为关键词搜索公众号,可见诸如“免费送无限流量”、“优惠券免费送”、“免费送奖品”等账号同样存在,更有“免费送钱”等账号。这些账号中,多数已停止更新,且很少有开通网友留言。

  早在前年,微信团队就发布了《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规范》称,通过虚假宣传、恶意营销等方式,例如以骗取邮费为目的的赠送物品活动、虚假付费服务等,类似信息属于欺诈类信息,一经发现将立即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等。

  上个月,一些媒体和机构也曾就“免费送”等现象做出风险提示。在《人民日报》发布的一则微博中,列出了朋友圈的八大骗局。集赞得奖、转发免费送、帮忙砍价、投票获奖、拼团买水果等情形位列其中。有网友指出,“这种骗局就是利用市民贪便宜的心理,先发布免费信息吸引大量顾客,然后用订单跟厂家谈价格,跟快递公司谈运费……”

  知情人士表示,“免费送”更多是一种噱头,以此实现“赚人气”、赚差价、平台流量“引流”等目标。此外,也有相当一部分微商从业者利用“免费送”的手段兜售产品,产品质量和安全良莠不齐。从实质来说,网络上的不少“免费送”活动是骗局和欺诈。

  观点

  须提高防范 出台规范定性和管理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护宪律师事务所主任卫爱民认为,以上“免费送”案例,需要付较高邮费也好、缴纳各种费用也罢,都虚构了“免费”这一事实,法律上可以认定这是一种涉嫌欺诈的行为。同时,网上推出的各种“免费送”活动,往往隐藏着诸多风险,广大市民需要引起注意。

  卫爱民提醒,参加一些来历不明的“免费送”,首先面临着公民信息不当泄露的风险,威胁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包括手机号码、微信账户等。“曾有一个统计数据说,每年大致有20%左右的人,通信秘密被侵害和泄露。某个商家或企业拿到你的数据,就意味着有可能转手给别人。”其次,个人的财产权益会受到威胁。一些不良商家或个人一旦掌握了公民相关资料数据,就可能通过“黑客”等非法手段,威胁市民的财产权益。此外,还可能不时地有莫名其妙的电话打来,破坏市民的生活安宁,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非法获取和滥用公民信息这一问题一直较突出。类似活动往往并不需要公民提供这么多信息,但商家仍然毫无节制地要求你提供诸如身份证号、职业,所在单位名称,住址、收入等资料。”卫爱民说。

  “公平交易是商事活动基本原则,市民不要有捡小便宜的心理,收到相关信息后,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卫爱民补充道,“免费送”是这几年才出现的现象,目前相关法律对其的定性比较模糊,甚至可以说是空白。因此,“建议尽快出台规范性的文件,对这种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定性,并加强监督管理。”作为市民来说,须提高这方面的防范意识,不能随意地泄露个人信息。此外,“企业和个体商家也要强化企业道德标准,不要过度消费公民信息。所需信息应以克制的态度,以少量信息为常态,以基本可以满足这项事宜的基本使用为界限。”

标签:快递;香水;朋友;骗局;商家;保证金 责任编辑:金林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9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