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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存在漏洞 小偷两次用“货拉拉”来偷运摩托车
2018年10月17日 08:45:39 来源:扬子晚报 记者 宋世锋 万承源

徐先生被盗的摩托车。 受访者供图

  记者亲测,用“货拉拉”APP随便编个名字就可以下单。

  北京的徐先生一个多月内遇到两次摩托车被盗事件,嫌疑人都是利用货拉拉下单叫车偷运车辆。第一次被徐先生发现,作案未遂,第二次成功将摩托车盗走。徐先生质疑货拉拉的托运程序存在问题,司机没有尽到查验货物归属的义务。他还指出,货拉拉在注册方面有漏洞,用户无需进行实名认证就可注册下单,无疑为这类盗窃案件埋下了祸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此类利用货拉拉盗窃摩托车的案件近年来屡有发生。

  两次盗窃

  同一嫌疑人,两次叫“货拉拉”来偷摩托车

  徐先生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摩托车第一次遭遇盗窃是在8月27日晚上8点40分左右,当时他正在遛狗,回来发现嫌疑人正在把自己的摩托车往一辆货拉拉面包车里搬。

  那次在现场的是1名2002年出生的嫌疑人还有1名货拉拉司机,嫌疑人发现物主到来后逃窜走了,徐先生因为担心货拉拉司机会开车把自己的摩托车带走,所以没有时间追嫌疑人,只扣住了司机。

  徐先生报警后,因为是盗窃未遂,没有造成财产的实际损失,而且货拉拉司机并不知情,警方没有进一步调查。

  10月6日凌晨2点半,4名嫌疑人再次进入徐先生所住的小区,叫了一辆货拉拉面包车将他的那辆摩托车盗走,从进小区到完成盗窃只用了8分钟。徐先生说,在4名嫌疑人中,其中一人就是8月27日作案未遂的那个人。从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因为摩托车上了龙头锁,搬运困难,司机还曾帮助搬上车。

  嫌疑人两次都利用货拉拉下单叫车搬运摩托车,使用的号码不一样,发货人姓名是伪造的。

  紫牛新闻16日联系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案件目前还在调查之中,具体情况在调查结束后会进行发布。

  “货拉拉”:不回避责任 想赔偿被拒

  货拉拉市场部华北区域一位负责人说,对于徐先生遇到的事情,货拉拉平台并不回避自己的责任。

  8月28日,货拉拉接到徐先生的反馈,称有人利用货拉拉下单,意图偷窃其摩托车,但是未遂。

  这件事虽然没有给徐先生造成实际损失,不过货拉拉平台还是从客户关怀的角度,给了徐先生一笔“不菲的安抚金”,不过没有透露具体金额。货拉拉北京分公司也向徐先生做了道歉,徐先生表示接受,与货拉拉达成和解。

  对于接受过货拉拉的安抚金,徐先生表示自己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更重要的是向货拉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但没过多久爱车再次遭遇相同的盗窃手法被盗走,这让他感到很生气,认为货拉拉方面没有做出改进。

  第二次盗窃发生后,货拉拉方面表示,已主动联系警方,并与司机一起全力配合警方调查。上述负责人说,货拉拉司机当时对于摩托车是否属于赃物并不知情。公司方面多次与徐先生进行见面沟通。现在摩托车虽然已被追回,不过案件还没有调查结束,对于货拉拉平台应负什么责任,还没有最终认定。

  另外,货拉拉方面称,曾多次向徐先生道歉,并准备做出一定的赔偿,但是徐先生不肯接受。

  漏洞

  随便编个姓名,就能在“货拉拉”注册下单

  徐先生说,自己这辆铃木GSX250R摩托车才买了一年,新车价格将近3万元,手续齐全,保养得特别好,也许正因为这样,才被不法分子盯上。目前徐先生在北京创业,工作非常繁忙,通勤上班就靠摩托车。他说,车辆被偷后,给自己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每天打出租车上班太贵,又买了一辆摩托车,失窃的摩托车不到一周被警方追了回来,现在自己有了两辆摩托车。

  摩托车6日被偷走后,徐先生7日通过新浪微博把此事披露出来。15日,徐先生在摩托车被警方追回后发微博说,“货拉拉公司对此事也没有任何改进的态度,更没有公开声明的道歉。解决方案就是赔偿我2000元的精神抚慰金。”

  徐先生说:“我的诉求不是赔偿,而是要求货拉拉方面公开道歉,更重要的是改正这个错误。如果不修补这个漏洞,以后还会有摩托车和其他东西被人用这样的方式偷走。”

  徐先生指出,货拉拉下单存在漏洞,使用手机注册之后,用户不需要再提交其它身份证明,就可以进行下单,而且下单时的姓名等信息可以随意编造。紫牛新闻记者安装货拉拉APP做了测试,发现用手机号注册,填入接收到的验证码就能进行下单。记者选好车型,随意编造了一个名字,填上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地址以后,再支付运货费就行。

  并非个案

  多地发生相似盗案,“货拉拉”都成“运货”工具

  事实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以发现,近年来借助货拉拉平台进行盗窃的案件屡见不鲜,而且其中有两起摩托车盗窃案与徐先生的遭遇极其相似。

  2017年9月上旬,被告人杨某盗窃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080弄小区地下车库一辆铃木豪爵GW250二轮摩托车。该案中,被告人就是用货拉拉APP下单,将涉案摩托车运走。

  2018年1月23日,被告人陈某“看上”了一辆停放在东莞市长安某头社区龙泉路17号门口的喜马牌黑色摩托车(价值6148.08元),其在“货拉拉”APP叫了一辆货车,并佯装成该车车主,将该车运至长安镇日安摩托维修店处换锁。后被警方抓获。

  紫牛新闻注意到,在这两起盗窃案中,被告均被判刑,并处罚金,但货拉拉司机都没有被追究责任。

  如何堵漏

  “货拉拉”:平台一直在完善,将加强司机培训

  徐先生说,“正常情况下,货拉拉司机是比较冤的。嫌疑人是通过货拉拉APP下单,货拉拉方面没有对司机进行过培训,没有告知司机,托运机动车必须先查验货主的行驶证,或者要求货主把摩托车的锁打开,以证明自己的所有权。这是基本的托运常识,而且我一个多月连续两次遭遇这种事件,这是比较过分的。”

  徐先生认为货拉拉方面有责任对司机进行必须的培训,让他们知道自己在接单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

  货拉拉方面告诉紫牛新闻,该公司对司机都进行过培训。8月28日徐先生的摩托车遭遇盗窃未遂后,货拉拉还通过公众号发布了警示文章,特别告诉货拉拉司机说,“接单时如果遇到上锁的车辆,师傅应礼貌与客户沟通,向客户说明平台有监管权,让客户出示钥匙开锁,语气平和,让客户理解一下。”

  对于徐先生摩托车被偷一案,货拉拉的负责人表示,警方目前已经认定,司机和盗窃嫌疑人不是同伙。另外,徐先生的损失虽然被追回,货拉拉还是准备做出一定的赔偿,但是徐先生不肯接受,并在网络社交平台散布“货拉拉司机是偷盗同伙”“货拉拉偷车”等扭曲事实言论,货拉拉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对于货拉拉平台是否存在无需实名认证即可下单的问题,该公司没有明确回答,只是表示货拉拉平台一直在完善,今后还会进一步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接受公众监督。对于这一案件,等到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之后,该公司也将发布声明。(紫牛新闻记者 宋世锋 万承源)


标签:货拉拉;盗窃;运输工具 责任编辑: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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