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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新规来了!不按规矩办可能被问责
2019年01月07日 19:50:10 来源:浙江在线 记者 黄宏

  前段时间,华为闹了个乌龙。

  2019年的第一天,华为使用官方账号给全球人民发祝福,祝福内容没问题,问题出在底部角标处,上面显示是用苹果iphone手机发的。一时间,很多人议论纷纷:哎,你自己不就是手机生产商吗?怎么你的员工使用别家厂商的手机发祝福?

  所以,这段时间华为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的内部文件,在网上随处可见。已阅君觉得:这件事,不但对企业如何发布官方新媒体敲响了警钟,对政务类新媒体怎么操作,也相当有警示意义。

  几天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好公布了《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已阅君就结合这事,来聊聊这话题。

  政务新媒体,良莠不齐

  政务新媒体,大致包括三种:微博、微信、APP,由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开办。

  所起的作用,自然是更紧密地和群众沟通。

  但是,最近这几年,部分政务新媒体惹出的麻烦并不少,不但起不到沟通的作用,甚至被媒体认为是“乱象”。

  已阅君这里举几种现象。

  一种现象叫“自家菜地型”,管理员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去年5月,有位基层学校的教师发送了两条“咨询生活补贴”的信息,得到了公众号这么两句回复:第一句是“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第二句是“我仿佛听见了一群蚊子在嗡嗡嗡”。

  要是私人聊天对话,也就算了。可回复者是以“XX发布”结尾的!众所周知,这类公众号是当地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还有种现象,大概可以称为“傲娇型”的。

  这事情发生得要早一点,有名网友通过新媒体,询问当地房管局:“首套房产证明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可否代办?”

  得到的回复是“bu zhi dao”。回复竟连汉字都不用,变成拼音了!

  网上广泛流传的一则“雷人回复”

  还有一种,居然是“直接开骂型”。

  这发生在某个著名旅游城市官微上,名字也以“XX发布”结尾。有人留言:“永远不会去的地方就是XX”,结果得到了这样的回复:“你最好永远别来!有你不多无你不少!”

  已阅君所举的例子,都是前些年引起轩然大波的。事实上,部分政务新媒体或者不会出现这种“惨烈车祸现场”,但久久不更新、“僵尸化”、问了几年都不回应、答非所问种种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这种种现象,反过来说明:对政务新媒体,确实该立个规矩了。

  这个意见,定了这些规矩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公布的《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其实就是给政务新媒体立了个规矩。

  这个意见,到底立了多少规矩呢?内容不少,已阅君择要来聊一下。

  第一个问题是:政务新媒体到底该做些什么?

  《意见》里说得很清楚:“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里面还有这么一句话:政务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一看就知道是针对已阅君前面所举那些惨烈的“车祸现场”。

  这些规定,简单来说,就是政务新媒体是公家的,管理员可以发布信息,解读回应,政民互动,但绝对不允许把个人观点、意见和情绪带到政务新媒体里来!

  第二个问题是:政务新媒体今后还可不可以委托第三方管理?

  这些年有种抱怨,觉得极少数政务新媒体所以出现“雷人”回复,是因为委托第三方运维,专业化程度不够。还有人建议:以后政府机关自己搞政务新媒体。

  这个意见给出的回答是:还是可以委托第三方。具体表述是“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

  怎么避免曾出现的那些“雷人”事件呢?

  这个意见规定,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另外还要“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

  第三个问题:谁具体来管政务新媒体?

  这个意见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

  县级机构开办的政务新媒体,要由县府办来主管。

  主管单位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

  开设单位呢?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工作人员也要“专岗专责”。

  言下之意自然是:开设了新媒体,委托第三方承担运维可以,但不允许当“甩手掌柜”,以为开通了,委托了,就以为万事大吉,就可以不闻不问。

  政务新媒体出问题,可能被问责!

  那么,接下来,已阅君要聊聊,如果再出现像以往那样,极少数政务新媒体出现“雷人雷语”,或者情绪化言语,结果会怎么样?

  先来看看以往的处理结果。

  上面讲的那个提问题,结果被反嘲笑“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我仿佛听见了一群蚊子在嗡嗡嗡”的事情发生后,发生了三件事:

  第一、当地政府督促政务微信公众号代运维单位向网友解释说明并道歉;

  第二、代运维单位对平台技术责任人和公众号维护人员分别作出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

  第三、当地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被问责的,不仅限于第三方运维单位,还会涉及到当地党政机关人员。

  那么这个意见中,是怎么规定呢?

  有这么两句话:

  第一句是“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第二句是“国务院办公厅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进行网上监测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这两句话什么意思?看一个新闻就明白了。2018年二季度时,国务院组织了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之后发布消息称共有300人被问责,其中190名责任人被上级主管单位约谈,32人作出书面检查,68人被通报批评,7人被调离岗位,2人被党内警告,1人被停职。

  这个意见规定:对政务新媒体,也要抽查。背后什么意思,自然不言而喻。

  总而言之,政务新媒体,不是相关单位想办就办,办了不用认真好好管,而是既然办了,就不但要用好,还管好。

标签:政务;华为;问责;回复;意见 责任编辑:金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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