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中国 正文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有了统一“标尺”

字体:
— 2026—
06/02
08:32:59
2026-06-02 08:32:59 来源: 人民日报 记者 王云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标志着我国在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核算上有了统一的“标尺”,为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奠定了制度基础。

  据了解,我国95%的非化石能源都是以电力形式被消费的,精准核算这部分电量,是衡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开展碳排放双控考核等的基础。此前,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面临核算规则不统一、核算对象覆盖面不足、不同政策机制相互衔接有待加强等问题。指南凝聚各方共识,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

  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指南明确了3种认定方式:一是物理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电量、绿电直连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生产耗用电量等方式;二是交易认定,包括非化石能源电力参与电能量交易、绿证交易等方式;三是分摊认定,主要针对未参与物理认定和交易认定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确保核算的完整性,纳入省间分摊和省内分摊。

  分层明确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核算方法。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既考虑了不同层面数据口径的衔接统一,又避免重复核算。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了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 核算;化石;国家能源局;消费量责任编辑: 马驰骋
国内综合
国际新闻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