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1

9月起境外刷卡超千元需上报 出国还能愉快“买买买”吗

编辑:杨静涛
导 语

通知的出台意味着,自9月1日开始,使用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消费1000元以上就需要上报交易。这是否会影响国人出国旅行购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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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8月3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杨静涛)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对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进行采集,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

  根据《通知》,采集的信息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二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

  1000元并非个人海外消费限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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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通知的出台意味着,自9月1日开始,使用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消费1000元以上就需要上报交易。这是否会影响国人出国旅行购物呢?

  事实上,所谓1000元的额度,只是对银行上报信息的要求,而不是限制个人在海外消费额度。

  有专家认为,1000元单笔消费是居民境外消费、购物时小额与中等额度的一个门槛。1000元以下,可以基本满足境外小额消费的需要,支出额度较大的一般都在1000元以上。

  此外,外汇有关负责人表示交易信息上报是由申发卡金融机构报送外汇局,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对普通人境外刷卡影响不大。

  长期境外消费超过1000元或被视为洗钱

  作为监管手段,境内银行卡在境外的提现和消费信息报送当然是为了监测异常交易。那么,为什么境外刷卡1000元要上报交易信息呢?目的又是为了什么?

  业内专家表示,作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个人境外持卡交易已经超过1200亿美元。但随着海外消费金额的逐年增长,个人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不少个人通过刷卡购买境外投资性保险、境外购房,更有甚者刷卡进行虚假购买,兑换成现金非法转移资产。

  为防范跨境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外汇局将通过银行卡管理系统向各发卡行发送存在银行卡境外违规交易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正是因为洗钱者善于寻找政策漏洞见缝插针地做勾当,我国外管局近年来也是正在加大管制力度。今后原本无限制的境外消费,如今一旦超过1000元就会被自动统计,而若长期有超过1000元的境外消费,很有可能视为有洗钱嫌疑,到时就会被重点关注。


  那么新规对境外代购会有影响吗?答案是会有一定影响。有业内人士表示,海外代购原本就是逃避关税的违规行为,如果卖家经常在某些店里买一些奢侈品、化妆品等,刷卡频繁且额度较高,那么就会受到外汇局关注。一旦长期有超过1000元的境外消费,就可能会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支付宝、微信等非银支付不在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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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外汇局的通知,此次境外刷卡信息采集范围 “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这意味着第三方平台如支付宝、微信钱包、百度钱包等非银支付不属于信息采集范围。同样地,工银亚洲、建银陆港通、中银香港等境外卡提现和消费也不包括在内。

  现今,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国外的不少商场都接受这些支付方式,游客在国外购物时可以通过这些第三方平台按照汇率自动将本地货币结算成人民币并支付,而这些消费都不需要上报支付信息。同样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的“海淘”也不计入内。

  (综合央广网、澎湃新闻网、华西都市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