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8

上海高架4人停车互殴 都是这个“绝症”惹的祸

编辑:金林杰
导 语

5月7日11时10分许,上海警方接报警称,延安路高架西向东方向近西藏南路下匝道处有两辆小客车停于道路中间,随车人员(共4人)互相扭打。这又是“路怒症”发作惹的祸。那么问题来了,要怎么避免这个“绝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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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图)

  浙江在线5月8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林杰)5月7日11时10分许,上海警方接报警称,延安路高架西向东方向近西藏南路下匝道处有两辆小客车停于道路中间,随车人员(共4人)互相扭打。这又是“路怒症”发作惹的祸。那么问题来了,要怎么避免这个“绝症”呢?

  上海高架停车互殴

  经黄浦公安分局核查,驾驶员顾某(男)驾驶红色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延安东路高架石门一路上匝道时,遇陶某(男)驾驶的银灰色小客车变道,两车险些发生碰擦。随后,两车先后驶上延安路高架,顾某驾车故意阻碍对方行驶,至延安路高架西向东方向近西藏南路下匝道处,两车违法停在高架道路上,驾驶员顾某下车与对方驾驶员陶某、随车人员符某(女)扭打,红色小客车随车人员陈某(女)见状后也下车与对方扭打。

  目前,违法人员顾某(男)因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因在城市快速道路上违法停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违法人员陶某(男)因殴打他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因在城市快速道路上违法停车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违法人员陈某(女)、符某(女)因殴打他人均被警方依法行政罚款500元。

  近5成司机有“路怒症”

  “开斗气车其实就是‘路怒症’的一种。”交管人士介绍说,开车人讨厌的“路怒”,从表现形式来看,轻的可能是互相说粗话、摁喇叭,鸣笛催促前面的车;重的就是争道抢行,随意变道“加塞”,强行占用应急通道,还有就是不按规定让行。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因堵车和路况不佳导致动怒的司机比例有48.1%,因看到别人违法影响到自己而动怒的有39.8%。

  “驾车人一定要自我调控,千万不要把‘路怒’变成‘马路暴力’。”交管人士表示,路怒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出现人员伤亡,这无疑就是一种“马路暴力”。

  该人士提醒,如果你感觉自己有种报复的冲动,那么一定要自我调控,保持心态平稳。当然,如果驾车人在路上遇到“路怒”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车载记录仪或者手机拍摄的视频进行举报。如果是你因为不留心出现一些状况,给其他车带来不便和危险,可轻按喇叭、摇下车窗招手示意,或是通过其他方式表达歉意,这样可以安抚别人情绪,避免纠纷的发生。

  如何克制“路怒症”

  那么如何可以让人尽可能的克制“路怒症”呢?

  首先,开车前,你可以清洁一下车内的小环境,让驾驶室更加整洁,最好不要在后视镜上挂会干扰情绪的小挂件。

  其次,可以降低车内温度,尤其是在夏天,车内温度降低一点,心理情绪也许会好一点,理性就会多一点。

  对于新手来说,开车时,旁边的人最好少说话,如果遇到堵车或者心情不佳时,可以放几首古典或轻松的曲子,做几下深呼吸,这么做,或许可以让你的心情得到平复。

  最后,可以多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让自己不要“钻牛角尖”,不要有“报复的心态”。每个人都理智一点,“路怒症”的出场机会也就会少一些。

  【延伸阅读】

  高速上打架怎么判?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城市快速路占路停车,将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其次,具体要看被害人的伤势如何。如果构成轻微伤就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如果构不成轻微伤只能作为治安管理来处理。

  1、如构成犯罪,有自首情节,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量刑情节,而且如果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如果其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话,那可以参考该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再严重一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合新华网、澎湃新闻、扬子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