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1

竞争太激烈!成都两家虾店挂横幅互怼 背后的套路你猜不到

编辑:冯一伦
导 语

老板们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广告语上的言语诋毁是否适当呢 ?

  浙江在线杭州6月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冯一伦)成都商报6月1日报道,5月30日,家住青白江的朱女士经过政府北路时,被两家店铺门口悬挂的横幅广告语吸引住了,一家名叫虾蟹盛宴的店前挂横幅称“隔壁虾季好难吃”,还附上尖头直指右边店铺,而右边店这叫名家虾季的店也毫不留情怼回去“隔壁虾蟹盛宴更难吃”。

  此时,两家店铺闭门未营业,见此情况,她不由发出感叹,“现在同行竞争如此激烈,难道已经到互相诋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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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店铺门口悬挂的互怼的横幅。成都商报客户端 图

  相互诋毁?其实是商家联合搞噱头

  5月31日下午3点半,记者来到成都市政府北路,两家店刚刚开门,员工们正在准备食材,从店铺招牌上看均主打“虾”,另各自配有特色菜,猪脚、甲鱼、毛豆等,经营性质属于同类型。不过,此时两家店铺上的横幅并没有悬挂出来,“城管不准我们挂横幅,只好把它翻过去了。”员工说,随后上楼将横幅打开继续悬挂出来。

  难道双方真的因为同行竞争激烈而相互诋毁吗?

  记者上前进行了询问,结果两家老板异口同声地回答:“他们家真难吃!”“我开业的时候,隔壁虾季请我品尝他家的虾,我尝过之后觉得很难吃。”虾蟹盛宴老板李先生直言不讳说出后,对方不服气,他就请对方到自家店尝试,没想到虾季老板吐槽“更难吃”。两位老板为谁家虾好吃干起了嘴仗,谁也不肯示弱。李先生更放言:“我明天就把横幅拉起,说你家不好吃!”虾季老板则霸气回应:“你敢挂,我也挂起!”结果,无意的一句玩笑话,却触动了两人的商业灵感,觉得这或许是一条吸引顾客的“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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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厘头的横幅

  监管部门:涉嫌违法

  老板们做生意有创意值得鼓励,不过广告语上的言语诋毁是否适当呢 ?“如果不准挂的话,我们扯下来不挂就是了。”向先生说。

  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了解到,两户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已联合多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

  该负责人表示,两户商家互为竞争对手,经营相同性质的产品,从悬挂广告横幅的内容上看,有故意贬低对手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第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对此,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联合城管部门、大弯街道办等部门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责令商家整改,撤出了横幅。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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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挂出的横幅

  悬挂横幅前需要审批 无厘头横幅一般审不过

  无独有偶,1月4日早上7点多,宁波市综合执法局新砌中队的队员在新建路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三家服装店都在门牌下挂了横幅,其中一家的横幅写着“不知道为什么,就想挂条横幅”,还有一家写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想凑个热闹”。一名执法队员告诉记者,新建路属于城区主要道路,不允许私自悬挂违规条幅,且这些横幅未经过审批。

  三条横幅相互响应,尽管执法队员巡查时感到“哭笑不得”,从普通围观者的角度看,倒也不失为一道风景。某种意义上说,别人或者执法者是否“无厘头”无关紧要,商家在遵德守法的前提下烘托生意氛围才是关键。

  有很多网友表示,此前并不清楚悬挂横幅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此,宁波市综合执法局新砌中队工作人员表示,横幅的设置需要向城管部门进行申报审批,在经过批准后,需要按照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同时要保持整洁美观、文字规范、无破损、无残缺。“从法规上要求,横幅的审批还是比较严格的,很多人不知道需要审批,所以随意吊挂,这些随意挂上的横幅破损后没人管,很容易出现问题,也很难看,像这次服装店挂出的无厘头条幅,肯定无法通过审批的。”

  (综合成都商报、新华社、扬州晚报、北京青年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