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高铁霸座算违法!这个地方终于出手了

编辑:金林杰
导 语

前段时间,不断爆出的火车霸座事件引发关注“霸座男”、“霸座女”,一度成为了网络热门词,不少网友呼吁这些行为需要法律更强有力的约束!日前,终于有地方出手了!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金林杰)前段时间,不断爆出的火车霸座事件引发关注“霸座男”、“霸座女”,一度成为了网络热门词,不少网友呼吁这些行为需要法律更强有力的约束!

  日前,终于有地方出手了!

之前被媒体曝光的“霸座男”

  霸座者终于有法律可以制裁了

  近日,《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经立法程序通过条例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乘客乘坐高铁或火车,强占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一直受社会关注和争议。此次《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条文中对旅客的相关乘车秩序进行了明确。

  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车票实名购买、查验制度,并公开纸质、电子车票的使用规则。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条例还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还注意到,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与铁路安全相关的新事物,条例也进行了相关规定。比如禁止在铁路线路上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

  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高铁飞机或都将对霸座的人限乘

  《条例》还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扰乱车站、火车运输秩序的不诚实行为,危害铁路旅客的信用安全。二线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遵守有关规定。推进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不诚实信用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在的建设和《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新增215人被限制乘火车,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586人。

  其中,铁路总公司提供208人,主要涉及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将限制乘坐所有火车席别。

  “克星”出台是一剂良方

  高铁霸座男孙某,受到舆论的同声谴责与公安机关的处罚,不仅未被舆论的口水淹没,反倒丝毫不顾及礼义廉耻,借助被大众“审丑”的博取热度,不断发声炒作自己,如此嚣张的勇气谈何而来?

  归根结底源自惩罚太轻,以致契约精神荡然无存。每个座位都有明确编号,乘车前既然已经购票排好,在一般理解中不存在任何歧义,公然藐视明规则,就要给予严惩,而不止停留于“200元罚款,180天禁乘”,这些“以丑为美”给自己谋取私利的行为,若是没有强有力的“法律铁拳”,恐怕会引得无数“鸠占鹊巢”的劣行“野火烧不尽”,如此反复,霸座之殇何时又能休矣?

  此次《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无疑为根治“霸座之殇”提供了一剂良方。尤其针对不对号入座、强占他人座位的典型霸座行为,将有明确的法律为其套上“紧箍咒”。同时,条例还明确无有效车票、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本人真实身份信息不符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从源头上掐断了“霸座”潜在隐患。从法律上说,在遇有他人恶意阻碍合同履行时,铁路公司有义务排除该阻碍,确保购票人的合法权利实现。

  【延伸阅读】

  《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针对霸座提出新规定: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

  作为旅客,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实施的安全检查,配合铁路运输企业依法采取的处置措施,不得有打骂、侮辱车站和列车工作人员等行为。

  铁路运输企业应按规定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综合新华社、东方网、中青在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