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购平台上都有卖家或明或暗地出售野生飞鼠。而不论是捕猎、售卖还是饲养野生飞鼠,都面临着诸多法律和健康问题。
浙江在线杭州11月12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冯一伦)近日,飞鼠成为了新晋“网红”宠物,在抖音等短视频网站上有很多网友晒自家宠物飞鼠的视频,会飞的大眼萌宠常常获得数万点赞。
然而,哈尔滨森林公安的一次执法行动却揭开了“网红”萌宠背后的黑色利益链。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购平台上都有卖家或明或暗地出售野生飞鼠。而不论是捕猎、售卖还是饲养野生飞鼠,都面临着诸多法律和健康问题。
飞鼠是什么?
前不久,有网友在短视频App上上传了一段小视频,视频内容是一只会飞的“蝙蝠”从门上一跃而下扑向网友的掌心紧紧抱紧的画面,柔软的小身体在碰撞到手掌的时候Q弹绵软的感觉破屏而出,很多网友纷纷询问这是什么,立刻有知情网友表示这是飞鼠,学名叫作“蜜袋鼯”。然而,网友们形容这个小家伙的画风却是这样子的——“这东西爱自杀,不喂食自杀,不理他自杀,接不住它自杀,喂食晚了也自杀,不和它玩还是自杀,反正这东西我已经六杀了,不想养了,养的头疼,玻璃心。”
其实,蜜袋鼯是一种有袋动物(有袋的温血动物像袋鼠和沙袋鼠),产于澳洲新几内亚和南澳洲,大多数时间在树上活动,舔食树蜜。蜜袋鼯的身体两侧拥有滑行膜,从手关节延伸到脚踝,有利它们在树林间滑行。现在被作为宠物饲养,因为它们外形可爱、较为粘人、可随身携带。
需要注意的是,人工饲养蜜袋鼯作为宠物时,最少需饲养一对。缺乏同伴的蜜袋鼯,可能因生活无聊,而出现自残的行为。
偷猎者捕捉后转卖牟利,网售380元一只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阿城区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辖区内有人在山林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当天下午,森林公安在阿城区平山镇太平山屯旁山下将正在猎捕野生动物的三人抓获。据警方介绍,现场发现被猎捕的飞鼠17只、松鼠7只,共24只;套杆、笼子、布袋等各类作案工具共27件。
“这几年我们也是第一次发现偷猎飞鼠的,之前都是村民为了食用抓松鼠。”阿城区森林公安工作人员闫宇明介绍,三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偷猎飞鼠主要是当作宠物来售卖。“他们主要是线下销售,中间可能还要经过好几道贩子,最后才到买家手里。”
记者在一家大型网购平台上以“飞鼠”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发现,售卖活体飞鼠的商家多达数十家,售价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其中销量最高的商家,月销量已达1300多笔。记者随即咨询了15家商铺,其中有12家店铺表示自己家的飞鼠都是人工养殖的,另有三家或明或暗地表示可以出售野生飞鼠。
其中一家位于广西的网店中,直接挂出了“野生松鼠飞鼠”的商品,售价380元一只。该店客服告诉记者,店里的飞鼠都是山上抓来的。当北青报记者询问飞鼠是否咬人时,客服表示“养久了就习惯了”。针对是否需要给飞鼠做免疫的问题,客服表示“不用”。
饲养野生飞鼠存在健康和法律风险
“野生飞鼠的攻击性挺强的,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接触飞鼠的时候都戴着厚厚的手套,但是还是有被抓伤咬伤的情况。”武文通告诉记者。
北京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史洋提示消费者,飞鼠属于哺乳类动物,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疾病,例如狂犬病等。“野生飞鼠当作宠物饲养风险很大,一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很多疾病在动物身上不发病,只是携带,但是传播到人身上就可能会发病。”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表示,飞鼠因其具有重要的经济、科学研究价值,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偷猎和售卖野生飞鼠都涉嫌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查阅相关报道看到,2016年河南省栾川县郭某因捕猎33只飞鼠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郭某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在贩卖管理等方面,对于猎捕“三有动物”的相关管理规则依地方规定而定。最近发生的这起案件发生于哈尔滨,根据《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购买“三有”动物飞鼠,不论是驯养还是营利,都应依法持证经营,不可自行私下购买。“也就是说,飞鼠购买者如果没有合法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飞鼠,将可能承担补办驯养许可证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
(综合北京青年报、广西新闻网、法制日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