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浙江在线12月4日讯(浙江在线编辑 洪慧敏)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了纪念这一重要日子,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了进一步利用纪念宪法诞生之日来加强宪法宣传和推动宪法实施,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据介绍,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这次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撰文称,宪法日和宪法周都是以纪念现行宪法诞生之日为抓手的,目的就是要告知社会公众不忘初心,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从宪法日和宪法周的功能来看,一是要树立宪法权威,二是要加强宪法宣传,三是营造学习宪法的社会氛围,四是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因此,宪法日和宪法周本质上都是要加强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实施,是宪法实施的一种重要保障措施。
一起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有人说,宪法是“高大上”的法律,总觉得距离我们很遥远。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宪法与你我息息相关。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接受教育、就业、医疗、享受各类社会保险、欣赏优秀的文艺作品、赡养老人、财产继承……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大事小事,其实都与宪法息息相关,都受到它的保护。同时,我们也履行着保卫祖国、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宪法规定的种种义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
如果宪法不被信仰,法治必然是无源之水。
12月3日,浙江省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启动。
据了解,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浙江省各地将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掀起学习宣传新高潮,让宪法精神走入千家万户。
在成熟的法治国家一般都有宪法文化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林来梵说,国家宪法日是现代文明国家所设定的以宪法为主题的纪念日,有些国家把它定为一种节假日来过。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宪法日,比如说美国、俄罗斯、德国、挪威、西班牙、丹麦、日本、韩国等等。
林来梵介绍,一般来说,在成熟的法治国家都有宪法文化。它体现在尊重宪法,运用宪法规范政治制度,用宪法来保护老百姓的基本权利。
(综合自新华社、浙江在线、中国经济网、湖南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