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进步:保障公民权规范警察权

www.zjol.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6:44:2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表决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这部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的立法宗旨在于,在保障公安机关履行治安管理职责的同时,也对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和监督,以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表示,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刚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宽严更适度,程序更严格,处罚更规范”。他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法律也在尊重保护人权,防止权力滥用等方面也做了诸多努力,符合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立法主旨是保障人权

  引人注目的是,法律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特别增加了要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过程中,常委会委员和受邀列席的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过去多年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警察权力过大,主要矛盾是如何严格按照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目的,来平衡警察权力行使和公民权利保护之间的关系。

  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一审稿曾规定:“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安部提出,按照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样规定,有利于上级公安机关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为此,二审稿修改为:“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对二审稿的审议过程中,很多常委会委员提出,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这样的规定不妥。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则,被处罚人是先申请行政复议,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于被处罚人自愿选择的权利。因此,法律最终确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为体现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重在教育的精神,《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草案曾规定,对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行政拘留处罚对一个人的身心影响相当大,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应体现重在教育的精神。他们建议,对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应适当适用这一规定。法律最终增加了相应规定。

  安建认为,这部共6章119条、约16000字的法律处处都体现了宪法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比如,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法律缩小了治安拘留处罚自由裁量的幅度,按照不同的违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将治安拘留处罚区分为5天以下,5天至10天,10天至15天。

  最终获得通过的法律适当降低了罚款数额和幅度。草案曾将治安管理处罚罚款的最高数额,由《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一般为200元提高到5000元。有些常委委员提出,适当提高罚款数额是必要的,但不宜过高,不能让处罚法成为罚款法。法律最终根据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将罚款数额规定为200元以下、200元到500元、500元到1000元三个档次。

  安建表示,为保护公民权利,法律对治安处罚的程序规定更加公正。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拿出一章对此作了详尽的规定。

 [1] [2] 下一页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记者 程刚 编辑: 张晖
·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拘留   2005-08-28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10多种当处罚行为 提高罚额   2005-08-28
·人大三审治安管理法 保障人权人格尊严写入草案   2005-08-28
·我国颁布治安管理处罚法 拉客招嫖行为将受罚   2005-08-28
·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5-08-28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审议十焦点   2005-07-01
·人大再审治安管理处罚草案 警察办案应保障人权   2005-06-28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我国开始立法打击足球流氓   2004-10-25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发短信黄段子可能被拘留   2004-10-25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可望升格法律 全国人大正调研   2004-07-28
返回国内新闻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