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因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23人、负伤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今天分析说,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执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和交通违章时遭受暴力阻碍引起的,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正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暴力阻挠执法损害法律的权威
武和平表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依照国家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人民警察法》明确提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妨害的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正常管理。对此,《刑法》专设了妨害公务罪。
公安机关将加强对民警的保护
针对当前出现的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到侵害的问题,公安部提出各地公安机关将增强安全防护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执法规范,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会同检察、审判机关依法惩罚暴力阻碍执行公务和袭警的犯罪者。各级公安机关的纪委、监察、督察、法制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查明事实真相,支持、保护受到袭击、伤害的民警的合法权益。
对执法有异议可诉诸合法途径
公安部希望广大群众要以成熟、理性的心态对待民警的管理、纠章和处罚,对于民警依法当场发出的合法指令,当事人有义务服从,并应对作为执法者的民警予以充分的尊重。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对民警行使监督、申诉、控告的权利,如可以向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依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向本级或上级公安机关提出投诉请求。
●新闻背景
2005年9月21日,吉林农安县交警大队哈拉海中队中队长徐国辉在办公室遭到犯罪嫌疑人持刀袭击,颈部、腹部被刺伤。
2005年9月9日,湖南常德市民警谭建新遭30余名村民围攻报复,被非法拘禁7小时。
2005年9月5日,陕西西安市民警王军亮、王峰等在处理斗殴时被犯罪嫌疑人袭击,背部、头部12处受伤。
2005年5月30日,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民警袁冬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拦车检查时被犯罪嫌疑人刺伤,因流血过多而牺牲。
2005年4月22日,安徽巢湖市民警彭和平在处理殴斗时,被犯罪嫌疑人殴打,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专家访谈
“人性化”管理不是无原则“照顾”
袭警事件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人性化”管理认识上的误区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从已发生的袭警典型事件看,有的群众把“人性化”管理视为警察的软弱,或理解为群众的要求不受法律和规范的约束;个别公安民警对“人性化”管理的认识也存在片面性,把它理解为对群众要求的无原则的“照顾”,对袭警事件缺乏法律的对应措施。
“人性化”管理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严格的执法本身是实现人性化管理的体现。公安机关担负着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其内容与具体程序都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如果在法律规定之外推行过多的所谓“人性化”管理措施,有可能造成规范体系本身的不确定性,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
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活动的社会效果,必须把“人性化”管理纳入到法律规范体系中,强调规范的统一性与权威性,使执法者的活动获得规范的支持。以人性的关怀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法治力量既表现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也表现为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对执法者权益的侵害,不仅是对执法者权利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对国家法律权威的亵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
公安部发言人:袭警案发生说明法律资源受到严重挑战
今年上半年,全国有23名民警在执法中遭暴力袭击而牺牲,还有1803名民警被打致伤。今天上午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期全国各地袭警案频频发生,呈现增多趋势,110接处民警、交警、巡警成为最易被侵害的警种。
今天上午,公安部发言人在媒体交流会上称,公安机关在整治无序过程中必须要靠强力,使不法分子意识到暴力袭警的成本是高昂的,同时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助警意识。
“10天前,石家庄一名防暴警在遭到歹徒袭击时,向围观者大呼求救报警,但没有一个人帮忙报警。事后民警说,身上的伤不疼,心里的伤更疼。”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说。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因公伤亡民警有3382人,其中因公牺牲170人,因公负伤3212人。这其中,因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而牺牲的有23名民警,负伤的有1803人,分别占牺牲、负伤人数的13.5%和56.1%。造成民警伤亡的原因,主要是民警在值勤查缉、处理治安案件和交通违章时遭受暴力阻碍引起的。
袭警案件的发生,说明法律资源受到严重挑战,社会公共道德感在退化。”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说。当不法分子高呼“你警察有什么了不起,打的就是警察”时,反映出社会法治环境和公民法治心态的不完善。“个人权利意识增长过快,拒不服从管理,围攻殴打暴力威胁伤害警察,这是对公共权利的一种蔑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民警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执法不规范、处置不恰当,不善于在突发事件中自我保护。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应该遵循损失最小原则。另外,在微观环境下敌强我弱也是袭警发生的原因”。“受伤的民警大多不是刑警,除了暴力袭击以外,还有以威胁、诽谤、诬告等方式阻碍警察执法,在一些地区表现非常突出。”武和平说。云南省今年上半年发生袭警案件77起,有5名民警牺牲,陕西省一个市5个月发生13起暴力袭警案件。而上海统计,受侵害民警排在第一位的是110接处民警,占48.2%,第二位是交警、巡警,占45%。从遭受不法侵害的类型看,纠正交通违章的占20.1%,处理寻衅滋事的占16.3%,巡查抓捕的占11%,造成民警轻微伤的占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