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源县‘11·14’特大交通事故夺去了20名正处在豆蔻年华的学生的生命。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如果我们还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不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何谈以人为本,何谈执法为民?”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作如上表述。
针对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刘金国说,要以超常的工作、过硬的措施、严肃的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坚决进行处理。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把手要把预防事故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各地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总队、支队机关的警力要立即下沉,充实一线。
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部交管局紧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的通知》。其中规定,明年起,各地每半年排查一次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情况,并要求年底前实现“小学上、下学时间,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人民日报)
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全力预防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公安部16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近两个月全国交通事故状况,以及山西、贵州发生的两起特大交通道路事故情况。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6人受伤。
11月15日16时许,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县驾驶人谢恒品驾驶贵F71136号中型客车,乘载20人由威宁县哲觉镇驶往黑石镇,行至326国道825公里加700米处时坠入崖下,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10月份以来全国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9起,比去年同期上升50%。11月份以来发生1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造成111人死亡、108人受伤,同比死亡人数上升14.4%,受伤人数上升36.7%。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说,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迅速采取行动,坚决遏制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11月15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辖区进行排查,年底前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校车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实现“小学生上下学时间,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
根据公安部的排查要求,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至少要施划一处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提示标线,要设置两块人行横道标志。校园门前两侧50米-100米要有“前方有学校”“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各两块,50米-200米要有两块限速标志。校园门前交通流量较大的路段应设置交通信号灯,没有的要设置按钮式人行横道灯,此外还应设置人行过街天桥或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这些标准将在明年上半年前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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