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这是党中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重大战略决策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一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石油、天然气、铁矿石、铜和铝土矿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分别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1%、4.5%、42%、18%和7.3%,重要资源短缺已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近几年,煤电油运和重要资源供应全面紧张。能源短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软肋”,淡水和耕地紧缺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在这样的国情下,走节约型发展道路是必然选择。
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原材料和水资源消耗大大高于世界先进水平,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浪费资源的现象相当严重,一些地方不顾资源条件,盲目上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城市建设不切实际,贪大求洋,大搞“形象工程”;汽车追求豪华型大排量,产品追求过度包装。实践证明,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走到了尽头。
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未来若干年,资源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大;从供给方面看,资源扩大供给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而如果过多地依赖进口,将使我国能源和重要矿产资源供应面临更大的风险,影响我国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
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子孙后代发展的需要。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自然过度索取,导致生态破坏加剧,给人类健康带来极大损害。要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事关现代化进程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福祉和根本利益,事关中华民族生存和长远发展。各级政府都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这一基本国策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中。
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产业行业和项目的发展,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资源使用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三赢”。
要实施有效的激励政策,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标准,建立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强制淘汰制度,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做法和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还必须遏制奢侈之风,提倡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并不是不要人们消费,而是提倡合理正当的消费,实行文明消费。这就要求我们反对不良消费习俗,如饮食摆阔、肆意斗富、挥金如土等,并从每一个人做起,从日常生活做起,厉行节约,真正体现“物有所值”、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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