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宣言》是前不久在中国西安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大会上产生的纲领性文件,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12月2日在北京召开的专家座谈会上积极评价《西安宣言》重要意义的同时,特别指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三大突出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三大突出问题包括:一是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缺少统一的法律法规,造成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行为难以统一,遭到破坏时也难以追究责任。这一问题,在长城保护中有明显体现;二是古代城市遗址保护规划严重滞后。据介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138项是大型古代城市遗址,迄今为止,只有16个城市遗址有保护规划,占总数的11.6%,目前正在编制规划的也只有46处,这两项加在一起还不到50%;三是存在重申报轻管理的倾向。许多地方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积极性很高,一旦申报成功,就开始打着“世遗”招牌,盲目搞旅游开发,而轻视保护。
单霁翔介绍说,针对三大突出问题,中国将采取三大应对措施:一是尽快建立健全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十一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将重点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制定新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手段在文物保护中发挥作用。为此,国家文物局新设政策法规司。
二是督促各地尽快制定古代城市遗址保护规划,推动遗址保护规划纳入城市的整体性规划。
三是设立世界文化遗产预备清单,严格按照世界遗产公约及其实施准则确立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来申报世界遗产,要看保护的成效而不光看申报的积极性,文化遗产地要做到保护在前然后才有资格“申遗”,有效地扭转重申报轻管理的倾向。
据单霁翔透露,关于长城保护的统一的法律法规有望在明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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