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由“禁”改“限”,公安部日前提醒公众春节期间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注意七项安全事项,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无证摊点上销售的烟花爆竹,质量缺乏保证,鞭炮普遍存在头数不够、响率低、不稳定、断火等问题,危险性比较大。
——不要购买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摔炮、拉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爆炸感度底,遇到摩擦、碰撞极易发生燃烧、爆炸,存放、燃放时潜在危险性很大。
——不要一次购买烟花爆竹数量过大,乘坐车、船与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烟花爆竹。
——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户外场地燃放烟花爆竹。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点燃烟花爆竹后要立即离开,返回到安全位置。不要向行人、车辆、建筑物等投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儿童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成人监护。
——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拢产品,等明确原因,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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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五项提示注意春节交通安全
公安部日前做出五项提示,提醒公众春节期间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是乘坐客车时,不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二是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车辆、带病车辆、无牌证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车辆。
三是在旅途中如果发现车辆驾驶员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或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要及时予以指出,或报告执勤的公安民警和客运管理部门。
四是自驾车外出旅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了解行经路线路况及天气变化情况,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条件,尽量不要自驾车外出,如自驾车外出一定要注意路面结冰、大雾等情况,减速慢行,注意发现险情,及早采取措施,不要紧急制动、急打方向,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公安部:留意疏散标志确保逃生自救
公安部日前提醒春节期间人员外出旅游、购物、娱乐和聚会时,一定要留心察看所住宾馆饭店、所在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指示标志和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能保证迅速逃生自救。
此外,公安部还提醒社会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人员能够及时疏散。群众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远离易燃场所,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广大居民、村民要养成日常检查电源插座、煤气阀门、烟囱炉灶等习惯,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要经常告诫学生、儿童不要随意玩火,向他们传授冬季防火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目前是安全事故多发期,特别是在最近时间内,相继发生了多起消防事故,致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为此公安部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公安部: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大型活动
公安部日前提示,春节期间群众参加在交通拥堵地段或繁华地区举办的活动时,要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自行开车前往的,要听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疏导。
此外,公安部还提醒,参加活动时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对于一些体育比赛,封口的软硬包装饮料、不友好的横幅、标语等也不可带入场内。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观众参加活动入场时要按顺序进场,要听从公安民警或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拥挤推搡。对于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活动,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排队接受安检。
当一些活动出现入场人数超员的情况时,为确保公共安全,公安机关可能采取暂时控制入场或分时段入场等措施,广大群众要予以理解和支持,听从公安民警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