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知识产权尚未成为支持我国自主创新战略手段的现状,国务院26日全文发布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指出,我国出台5项政策,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这些政策分别是:
——掌握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国家科技部门、综合经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行业和领域特点共同编制并定期发布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国家科技计划和建设投资应当对列入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制予以重点支持。国家科技部门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推动以我为主形成技术标准。国家科技计划支持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促使标准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相结合。
——切实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
——缩短发明专利审查周期。改革发明专利审查方式,提高专利实质审查工作效率,缩短审查周期。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我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协调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研究评议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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