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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医学教授透露,东部某省的一家大医院,去年底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医疗事故:殡仪车到医院太平间拉一位病人的“遗体”,发现居然还有呼吸,原来他在两天前被医院工作人员误送到了太平间。
“活人送进太平间”,把少数医护人员对病人生命的冷漠、医疗事业责任心的缺失暴露无遗。类似的例子已屡屡被曝光。宿州“眼球事件”中,市立医院负责组织病员,由不具备医疗资质的一家企业组织手术,患者变成了医院与商家利益交换的商品,生生夺走了九位患者的眼球;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200名医生有140多名陷入了“回扣陷阱”,从院长、药剂科负责人到有处方权的医生,形成了多开多得、利益均沾的腐败食物链;哈尔滨、深圳等地相继发生了“天价医药费”事件。这些问题,一方面与医疗卫生体制缺陷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少数医护人员医风、医德严重缺失。因为,医护人员本身如果医风正、医德高,会在一定程度上矫正制度缺陷;如果医风不正、医德不高,制度的缺陷则会被放大。
医风、医德事关人民群众身家性命,风正、风邪,德高、德低,直接影响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保障。“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类似“活人送进太平间”事件的发生,无疑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建设和谐社会莫大的不和谐音。
如何“疗治”在医风、医德上“患病”的医院、医护人员?除全力推进医疗体制改革,为医护人员提供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外,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监控,严肃查处少数医护人员侵犯患者利益的行为。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医风、医德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照“八荣八耻”检点医护人员的言行,确保医疗卫生事业为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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