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要挑安全大梁
▲到2010年,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
要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要下降25%。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国家安监总局也出台新政策,推行安全生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这意味着今后安全生产指标将成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
说起安全生产形势,代表委员们都很痛心。去年我国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为0.73,是美国的20倍;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接近3,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10倍。就在两会召开之际,内蒙古等地的煤矿又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
“把安全生产与政绩考核挂钩,算是抓住了事故频发的‘牛鼻子’”。通过“追责”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被人们寄予厚望。
不过,以追责抓安全并不是什么新鲜理念,关键还要看能不能把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的两大指标实现起来决不轻松。只有在完善技术手段、落实责任主体、强化政府监管等方面融入‘追责’机制,才有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王守祯这样认为。
王守祯的观点得到很多人认同。尽管企业都知道,设备和技术是安全的基本保证,但总有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而置安全于不顾。在这方面,必须对安全指标中的设备技术指标进行细化、逐项落实。
落实“追责”还要强化监督。据了解,在煤炭大省山西,从今年4月起,配有专门探测仪器的空中巡查飞机将正式启用,私挖滥采的非法小煤矿将难逃“天眼”。“这将对地方私挖滥采给予致命性打击,从源头上解决小煤矿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王守祯说。
更重要是强化政府责任。“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是安全生产的真正大敌”。不少代表委员表示,对于在安全许可证件发放中搞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发证的,以及在整顿关闭非法煤矿和煤矿生产经营工作中,公开或暗中支持庇护非法行为的,尽管国家提出要“严惩”,但现行的法律对这些安全大敌实在形不成威慑力。
看来,让安全生产与经营者的“钱袋子”、与相关官员的“乌纱帽”真正挂起钩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记者原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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