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毒品对中国呈现“多头入境”态势,涉案毒品除来自传统毒源地“金三角”外,“金新月”、南美地区的毒品对中国渗透也在增强。在替代种植和毒品打击日益严峻的形势下,“金三角”贩毒分子开始谋求从单纯的毒品销售向技术输出转移
国际先驱导报驻南宁记者何丰伦、王社娟、吉昆峰报道从聚集走向分散、从单纯卖毒品变为“卖技术”,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传统毒品销售:这是近年来“金三角”毒品走私呈现
的新态势。《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在中越边境上对“金三角”毒品产销状况进行采访时发现,随着我国和跨国协作对毒品打击日益严厉,毒品产销呈现出“多头生产”“多头运输”“多头销售”的模式,尤其以制毒技术的传播最为典型。
“猫鼠游戏”鼠处劣势
常年在“金三角”一带从事商品贸易的进出口商人陆海平,对这几年“金三角”毒品产销状况有切身体会。“2003年之前,几乎在金三角一带随处都能看到盛开白色罂粟花的大片土地,现在很难看到了。”
事实上,金三角一带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试图种植咖啡、蓖麻、木薯、橡胶、茶叶等替代作物,以摆脱“世界毒仓”的尴尬名声。经过近10年左右的努力,木薯、橡胶、茶叶等生产已经逐渐产生效益,当地农民也不再把种植罂粟作为唯一的选择。
在缅北山区习惯了种植罂粟的岩江氏良算了这样一笔账,罂粟亩产1公斤左右,2000年收购价格为每公斤1800元人民币,全家6口人最少要1亩地的罂粟才能维持起码的生存。
但这样的收入水平远远比不上改行种茶叶后的收入。如今,岩江氏良全家种植了5亩茶叶,由于是原始森林,空气湿度高,茶叶品质很好,每亩茶叶能够给全家带来4000元人民币的收入。
陆海平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从这些年缅北佤邦等地的禁毒情况来看,毒品种植情况已经大面积缩减,但在边远山区仍然有一些地方偷偷摸摸地种植。这些地方主要是不适宜其他替代农作物生产的区域,由于罂粟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当地居民仍然或多或少、明里暗里将种植罂粟、提炼鸦片作为解决自己生存问题的重要手段。
由于国际社会支持的金三角毒品“替代种植”作用明显,国际黑市上对来自金三角的高纯度毒品求之若渴,“物以稀为贵”的市场规律,将“金三角毒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提升了2倍。纯度为90%、重量为1公斤的海洛因,在老挝价格人民币2万多元,在越南6万元,在中越边境交易8万元,贩到广东则高达9至10万元。
随着公安部将“金三角”地区作为打击边境走私、贩毒重点地区后,国际贩毒团伙将目光移向中越边境地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西、云南等中越边境的跨境贩毒案件一般由越方犯罪分子提供毒源,转运到我国境内后,再由“下线”出手。
技术输出危害更甚
国际禁毒组织的调查表明,随着传统种植区域衰减,传统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在全球范围的销售势头开始下降,但新型神经中枢类毒品的销售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来自中国国家禁毒委的消息表明,今年一季度中国海关共查获走私精神药物案件23起,占毒品案件立案总数近半。缴获各类精神药物48.7千克,包括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今年前3个月就缴获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共计130公斤,抓获涉毒人员470多人。
这些新增毒品不少都是通过“金三角”一带的毒贩“技术输出”后,在当地利用常规药品生产的。不久前,广西柳州市查获一个特大制毒窝点,一个初中还没有毕业的农民肖春风,利用从广东毒贩中学习到的制毒技术,制造了上百公斤毒品。
曾经多年从事毒品销售情报收集工作的专家梁亿岭向记者透露,制毒技术的更新换代最初源于“金三角”,在传统毒品日益加大的打击压力情况下,“金三角”毒贩很早就开始研发常规药品提纯生产毒品的新技术。
梁亿岭举例说,茶多酚与活性炭用水融合加热的结晶体就可以制作咖啡因,活性炭越多,咖啡因越纯,高纯度的咖啡因本身就是毒品,这是最简单的制造冰毒技术。由于茶多酚不属于违禁管制药品,在市场上购买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因此,这类制毒技术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在肖春风一案中,他们用6万元的原料就可以生产出1万粒冰毒片剂。每粒“批发”价为28元,6万元收益高达28万元,收益比例高达1:5。
梁亿岭为记者勾勒这样一幅技术转移的增殖路线图:通过发达的互联网提供茶多酚制造技术-承诺销售不畅高价回收-提供原料和技术保障-提供销售场所-提供洗钱服务。由于这条产业线路2/3的利润形成是通过互联网,双方并没有面对面的直接交易,因此,警方很难调查取证。而每一个环节至少能够带来100%~200%的高额利润。
技术监管“真空”亟待填补
熟悉“金三角毒品”销售模式的侦查员李伯平不无忧虑地说:“传统制毒模式已经发生深刻转变,制毒技术转移背后隐藏的巨大利润空间和全新的运作模式,尚未能引起国际禁毒组织的足够关注。这是打击新型毒品的最大障碍。”
医学专家指出,茶多酚属于从天然植物中提取产品的化工类产品,这类产品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销售范围,能够在医药、食品添加剂中广泛应用。由于其市场应用广泛性,很难对这一产品流向进行追踪调查。不少制造冰毒案件恰恰是由于这种产品销售的隐蔽性,导致追查十分困难。
缉毒专家认为,针对目前“金三角”一带毒枭走技术输出、提供原料的“毒品运销新道路”,一方面应该强化对互联网相关信息的审核力度,从网络源头上查找涉嫌制毒技术转移的信息;另一方面,应该尽快明晰《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管制范围,对能够作为神经中枢类药品原料的产品生产销售,从法律法规层面完善监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