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效仿“超女”评选模式,引入了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
-一些干部群众反映,部分候选人为评上“十佳”,想方设法进行拉票活动,一些单位甚至动用公款用于投票活动。
-群众质疑评选活动系有关部门策划的创收活动,永州市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定。
王佳(化名)万万没想到,被提名为“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候选人这件本让他感到十分荣耀的事情,居然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麻烦。尽管自己平时工作出色、人缘好,而且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动员各自的熟人为自己投票,但是每天晚上电视上公布的短信投票“排行榜”上,自己的得票还是始终没能进入前15名。“请人投票既要花钱请客,又伤自己的面子,实在丢人!可是票数上不去,脸上无光呀!”王佳说。
据了解,“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初开始启动,4月底开始投票。由于引入了当下流行的“超女”评选模式,采取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方式进行投票,最后导致了一系列非正常行为的发生。
是“树典型”还是“选秀”
4月27日,永州市发生了一件怪事。
这天上午,永州市市直某部门工作人员老蒋来到办公室后,习惯性地拿起桌上的报纸翻看,却发现报纸的一角被人剪掉了。老蒋走遍了单位所有的办公室,其他办公室的报纸也一样,都被剪去了一角。
同样的怪事在永州市许多机关、部门、学校、医院等单位都有所发生。原来,这一天的报纸登载了永州市评选“十大杰出政法干警”的选票,而剪去的部分恰恰就是登载的选票。
“报纸被剪和评选投票有直接的联系。”老蒋说。
据介绍,“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由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活动自今年3月初开始启动,前期进行了广泛发动,市政法委和市人事局还专门就评选事项向各县区和市直政法各部门下发了“永政发[2006]2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在群众测评和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投票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分配的名额”推荐了36名候选人,后经审查,确定了32名候选人。这次评选活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事青任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
按照活动部署,投票从4月底开始,将一直延续到6月28日中午12点。6月29日,永州市政法委将在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举行专场颁奖晚会,对当选的“十佳干警”进行表彰,除“十佳”外,其他候选人也将获得“提名奖”。
4月27日,永州市政法委在《永州日报》三版登载了一个专版,将32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作了一个简单介绍,同时在右下角附上了“活动投票方式”:移动用户发送“候选人编号”短信到01190918或拨打1259021188进行投票,电信用户发送“候选人编号”短信到91219918或拨打热线16888888进行投票。当天的《永州日报》还登载了一张“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选票”,将选票从报纸上剪下,填写后寄给市政法委,选票同样有效。
作为活动的策划单位,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每天滚动播放“十佳”评选广告,同时每天播放2名候选人先进事迹的专题片。每天晚上11点半左右,该频道还会对32名候选人的最新得票情况进行公布。
据了解,短信投票每发一条短信的价格是1元钱,而拨打热线电话则按照1元/分钟计费。
“这种评选方式将裁决权交给了广大群众,而不再是过去由领导说了算,避免了暗箱操作的嫌疑。”作为“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永州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唐国玉说,以前永州市政法系统评先采取传统的方法进行,由各单位层层推选,报市政法委审批备案,但这样评选很不透明,干警意见较大。因此,这次评选吸取了以往的经验教训,把裁决权真正地交给了群众。
然而,对这一解释,社会各界似乎并不认可。
“评选‘十佳干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采用这种方式进行投票真是有点瞎胡闹!”记者在永州市采访时,一些市民这样说。
“过去评先进,相关部门都要经过重重考核,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挑选,这样评选出来的典型才让人信服。而短信、热线投票是近年来电视台选拔‘超女’采用的一种全民参与方式,这种方式目的是为了‘选秀’。树典型和‘选秀’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用‘选秀’的方式来评选‘十佳警察’实际上是将评选庸俗化、游戏化了。”王志刚是永州市一名退休干部,他对这次评选有很大意见。
“32位候选人分布在全市各地,放在全市范围来看,认识他们的人是很有限的。而现在要发动全市的群众来对他们投票,群众靠什么来分辨他们的‘德能’呢?仅靠媒体公布的有限的先进事迹材料吗?那显然是纸上谈兵,很不合理。”冷水滩区市民刘勇说。
包括政法干警在内的一些党员干部,也不赞成这样的投票方法。“用短信投票方式来评选优秀干警,其本身有着很大的弊端。拿‘超女’选拔来说,就曾多次爆出舞弊丑闻。作为候选人,他们可以不断花钱请人为自己投票,谁的钱多、谁拉的人多谁就更有优势。这样评出来的典型,能有几分说服力呢?相反,我认为得票越少的干警越优秀,因为他们至少是诚实的,没有拉票、作弊,或者拉票、作弊的程度要轻得多!”永州市法院系统的一位干警这样对记者说。
是正常投票还是“作弊”
不管干部和群众怎样评价,但永州市评选“十佳干警”的进程依然如期进行。
6月18日,记者从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上看到,截至6月16日,32位候选人通过短信所投的票数累计已经接近200万票(不包括永州日报的选票上所投票数),其中排第一位的永州市零陵区法院副院长郭庆已经达到了170914票。而这时,离投票截止日期(6月28日中午12时)还有12天。
“这些票数里面的水分是显而易见的!”永州市检察系统一名姓张的干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着电视屏幕说:“第一名170914票,最后一名才163票,怎么可能相差那么多?大家都处于一个水平线上,人家都是参照媒体公布的评选资料来投票的,即使有差距也不可能这么大。因此,这里面肯定有很多票数是有疑问的。”
永州市民李莉及其丈夫、女儿等3人日前就被朋友拉过去各发了100条短信。“我们都玩得好,他要我帮忙发短信我当然义不容辞,当然他也请我们一家吃了一顿,还送了一条香烟给我丈夫,为了这300条短信,他自己的开销也不少。”李莉说。
“拉票是肯定的!因为按照常理,通过短信和热线电话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可能达到200万票。”永州市市直某局一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永州市共570万人口,其中农村人口占80%,其中还包括100万的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电视信号的原因,永州公共频道在农村基本上看不到,而永州日报在农村的发行量也极其有限,绝大部分农民是无法知道评选‘十佳干警’的事情的,因此他们很可能不会投票,这样,可能投票的人就只剩下100万左右了。而这100万的城镇人口中,由于永州有相当一部分县接收不到公共频道的节目,所以又要减去一半多的人数,便只剩下50万人了。在剩下的50万人中,还要除去小孩、老人和一些城镇贫困人口,以及部分没有购置手机、小灵通的人和部分不看公共频道节目和永州日报的人,这样算下来,最多还剩下20万人了。”
“而剩下的这20万人中,即使都愿意参加投票,他们也不可能跟钱过不去,每人都发上十条八条的。因此,总票数达到200万,这是不可思议的。”
“事实上,大部分群众对这种事情兴趣并不大,他们是不愿意自己掏钱来发这种信息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在冷水滩区做生意达十多年的道县人赵建军对记者说了这样一件事:不久前永州市某电视台搞了一个唱歌比赛,当时也是采取短信投票方式,由于比赛符合市民口味,市民参与热情很高。然而,就算这样一台关注度很高的比赛节目,冠军得票也才1万多票。
“这种事情很无聊,而且发一条信息要1块钱,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去凑这个热闹!”道县县城一位居民这样对记者说。
“政法系统参与投票的人可能会多一些,但是光政法系统的人也不可能投上这么高的票数。”一个公务员在接受采访时说。
“肯定是自己拉人投的,或者是自己花钱请别人投的。这种搞法,谁都知道怎么去增加自己的选票!”永州市一位市民说。
据记者调查,像这种拉人投票的情况的确十分普遍,记者在永州的熟人朋友大部分都接到“请为×××投上一票”的手机短信。
“拉票不仅仅是个人行为,一些单位也参与了拉票活动!”据永州市政法系统一位内部人士介绍,某市级政法单位为了保证本系统的候选人在评选中落后,竟然动用公款购买手机卡、小灵通卡,然后用这些卡不断地发短信,甚至包下整个网吧,安排人利用网络搞手机短信群发。
张先生是某县一政法单位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他们单位的电话机此前将拨打热线电话的功能都锁住了,但是为了投票,单位负责人将这些电话的拨打热线功能开通,并且安排专人守住电话机,拨打热线进行投票,仅这一项该单位就支出了几万元。
“目前,各部门、各地区都在进行攀比,这样比来比去,水涨船高,总票数自然就上去了!”张先生说。
作为永州市某县政法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刘强(化名)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显得十分无奈:“其实我们对这种评选也十分反感。不搞这些舞弊行为吧,本单位候选人的票数上不去;搞舞弊行为吧,单位又要白白浪费大笔资金。真想不通市政法委为什么会用这样的方法来进行‘十佳干警’评选,让人觉得很难受!”
政法委:“以活动养活动”
针对干部群众“投票存在作弊行为”的说法,永州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唐国玉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予以否认。
“为了保证投票公正合理,我们开通了两条监督热线,一条由市政法委纪检组负责接听,一条由市政法委政治部负责接听,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收到了一封匿名举报信外,我们尚未接到一个投诉。这封举报信因为是匿名举报,也无从查起。”唐国玉说。
“相反,我最近到一些基层政法单位检查工作,还听到了很多赞誉之词,都是对这次评选活动的肯定。一些群众说,以前总以为警察的形象不好,‘警匪一家’,这次评选让我知道了还有那么多好警察;一些干警说,以前评优秀,整个过程都是封闭的,只有结果出来了我们才知道有这么回事,现在我们却有了投票裁决权。”
据唐国玉介绍,祁阳县、零陵区等地的政法机关在评选中确实有过一些拉票行为,如到其他单位去搞候选人事迹报告会、演讲会,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做成宣传单散发等等。“但我们认为,这是为了宣传候选人的事迹,扩大候选人影响,是正常的参选行为。”
针对第一名和最后一名的悬殊得票数额,唐国玉表示,这是因为得票少的干警没有出去宣传自己造成的,例如,排最后一名的宁远县司法局舜陵司法所所长张广生,他基本没有发动过自己的亲戚朋友投票,对评选也“无所谓”。“我认为,发动亲戚朋友去拉票也不算舞弊行为,现在电视台搞什么比赛,不也经常搞‘亲友团’拉票吗?”
“当然,因为我们是首次尝试这种评选方法,所以有些环节可能考虑不够周全,比如没有限制一个手机(小灵通)号码的最高短信量,但这并不影响整个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有些人认为活动中存在作弊行为,只要他们我这里举报,或者署实名来信来函举报,我们都将进行严厉查处!”唐国玉说。
针对采访中一些干部群众认为市政法委利用评选“十佳”之机搞“曲线创收”的质疑,唐国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下面是记者和唐国玉的对话片断:
记者:群众怀疑,市政法委从一开始就怀着“名为评优,实为创收”的目的,是否有这么回事?
唐国玉:我们政法部门没有经济头脑,我们是第一次搞这样的活动,从来没有想到要搞创造经济效益,我们只讲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按照短信和热线投票的数量,目前整个活动至少已经赚了200多万元,如果你们不是为了创收,这些钱难道都被电信部门赚了?
唐国玉:短信和热线投票赚的200万元钱大部分是电信部门得了。据我了解,按照规矩,电信方面首先要收取10%填补“坏账率”,剩下的金额电信方面还要享受一半,这样一来,电信方面就要赚走55%;移动公司方面肯定也要受益,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另外我们要搞颁奖晚会,晚会要从省里请主持人和演员,大概的估算要30来万;32名候选人评出“十佳”,剩下22名要评“提名奖”,奖金总共要10多万;在永州日报、永州电视台公共频道的广告费、宣传费用现在还没有结算,也是一笔很大的费用。总之,我们不可能从中赚什么钱……当然,我们也不可能让钱全部被电信移动部门拿走,这次活动财政没有给一分钱,我们的目的是“以活动养活动”,能够保证开支就算不错了……如果说我们赚了好多钱,那真是太冤枉。
唐国玉还一再强调:“我们评选‘十佳干警’目的是为了借这个机会宣传干警的优秀事迹,树立永州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而不是为了创收。”
随后,记者联系了永州市电信、移动公司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唐国玉所说的“电信部门”、“移动公司”即是指“SP服务商”。记者要求永州市电信、移动公司提供“SP服务商”联系方式,一负责人说,和市政法委合作的“SP服务商”是长沙的,与永州市方面没有关系。潇湘晨报特派记者邹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