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在短短20多天内,在北京、广东等地连续发生多起记者因采访被打事件,引起社会各方关注。中国记协及时与几家媒体及省记协沟通,了解到事件发生过程和处理情况如下:
广东南方都市报、南方电视台等多家媒体8名记者在采访一起交通事故时被殴
9月26日、27日,广东南方都市报、南方电视台等4家媒体8名记者在采访一起交通事故时,被事发地(镇)的一名公务员率领多名保安拦阻,在推搡记者过程中,一名记者的脚被旁边工地上的钉子扎伤,部分记者被打并被关在黑屋子里,采访设备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处理结果据广东省记协介绍,这是一次正常、普通的交通事故采访,但因发生地(镇)政府前段时间被有关媒体曝过光,当地有关人员对媒体采访有一些抵触情绪,所以,发生了上述记者被阻挠、推打事件。针对这一事件,广东省有关领导及时作出指示,要求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对打人者作出严肃处理,责成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广东省记协维权委认为,记者屡屡被打折射出舆论监督体制的困境。
京华时报记者采访北京花乡建材市场火灾时,遭多名工作人员围攻
2006年9月18日下午5点多钟,《京华时报》两名记者(一名文字记者、一名摄影记者)到火灾现场进行采访,当记者亮明身份要求采访时,遭对方拒绝。记者用相机拍了一些火灾现场的照片。这时,花乡村多名护村队队员上来推搡记者,要求记者把相机里的底片交出来。当记者拒绝交出底片时,护村队员讲,无论是否记者我们都不接受采访,并开始推搡记者,抢夺记者的照相机。在混乱中,记者身体受到轻微伤害,照相机镜头被损坏,记者赶快拨通了110进行报警并通知报社有关部门。各方反应报社在得知此事后认为,虽然采访不全面,但也对火灾的基本情况有了了解,报社有关负责人及时要求记者撤回。
在记者报警后,花乡村方面在与警方的通话中也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与记者和平解决冲突。
第二天,派出所找到了打记者的人,在派出所主持下,经协商,花乡村同意并赔偿了记者5000元的设备费,同时向记者赔礼道歉。事情到此结束。
报社有关领导认为,因没有法律支持,对记者被打情况只能采取消极对待的态度。报社经常要求记者采访时要避风险,同时记者希望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中国记协的态度和建议
对以上记者被打事件,中国记协表示关注和强烈谴责,并积极地从各种信息渠道获得更多的信息,尽快了解事情真相和处理情况,并通过有关部门及时转达了对受伤害记者的关心和慰问。同时,通过媒体、司法机关等途径,为受伤害的新闻工作者提供必要的道义声援和法律帮助。
中国记协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迫切需要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和保护新闻工作者正当、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记者的职责就是要通过媒体的报道,让人们尽快的了解各种有关信息,使百姓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同时,记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有关新闻采访的法律和规定。记者的所有采访活动,都要在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范围内进行,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维护自己合法正当的采访权。记者在采访一些涉及被采访者的利益或不愿接受采访的事件时,要学会用语言进行沟通和感情交流,礼貌待人、以理服人,以事实说话,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在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记者可迅速与有关单位或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协调或援助。
新闻记者采访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采写的报道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客观公正,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正当的权益。
据了解,由于多种原因,中国记协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中确实存在着很多无法克服的困难。比如,对于一些有影响或一些背景较复杂的侵权事件,虽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和交换意见,但效果不大。为尽快和有效地保护记者的合法、正当的采访权,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减少采访者和被采访者双方的利害冲突,中国记协提出,希望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对记者正常的采访活动给予一定的保护,对有意侵害记者合法权益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约束和处理,给侵害者一定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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