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将民办高校的招生和广告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办高校规范管理的重点之一。
通知要求,民办高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经审批机关备案方可发布,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相一致。学校法人要对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真实性负责。
通知指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近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地方的民办高校相继发生因学籍、学历、收费等问题而导致的学生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虽经各方努力已平息,但是暴露出民办高校深层次矛盾长期积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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