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民间医改”能走多远?
主持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许浩
嘉宾:
刘国恩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
朱艺重庆社会科学院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惠民中国医疗行动”研究》课题主研人员
张意龙重庆医药行业协会会长
李剑平重庆市南川人民医院院长
《中国经济周刊》:近期,我国出现了很多各具特色的医药产业改制方式,比如以产权改革为核心、市场化为主导的“宿迁模式”,政府主导型的上海“松江模式”和云南“宣威模式”和行业主导的“惠民行动”。你认为这些改制方式有什么样的共同点?他们有哪些积极的意义?
朱艺:其他地区的医改模式,我们没做实地调查和深入的研究,不便评论。但“惠民行动”与其他地区的模式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属于对医改的有益探索,是在政府各种医改措施长期以来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民间和地方的必然反应。
“医疗改革”应该是政府的职能和责任,但却不应该是政府的“专利”或“专权”。当然,局部的探索无法代替国家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改革措施,而且国家应在公共医疗服务上不断增加投入,这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民间医改无法替代的。但没有来自民间、基层和地方、局部的丰富资讯与实践经验,医改这项综合性极强的整体改革,其有效性将是值得怀疑的。
张意龙:来自基层民间的“惠民行动”当然不能完全等同于医改,但它确实是对医改的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触及了医改的几个方面,总体来说与医疗体制改革的方向是不矛盾的。
刘国恩:“惠民行动”只是对医疗体制的局部进行了某些改革,不是对整个医疗体制进行改革,而其他的医改则对医疗体制进行了本质性的改变。
“惠民行动”同国家层面的医疗体制改革还是不同的,因为现在医改涉及到的几个方面是它无法做到的,比如:对于公共医疗的投资问题,对于医疗服务资源的纵向配置问题,为低收入者提供医疗补贴等是民间机构难以独立完成的。
李剑平:江苏、上海、云南模式的兴起体现的是当地政府对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态度和决心,都表现为政府主导,积极推动。据我了解,“惠民行动”与上述模式比较,带给百姓的实惠更多,在行动开展地区的影响也很深远。新的医改政策还没有出台,“惠民行动”与医改存在什么样的本质区别还不便于评论,但就目前的现状来说,“惠民行动”建立的实际上是一种对药品流通、医疗服务行为同时实施管理的机制,是对医改的有效补充或探索。
《中国经济周刊》:为何目前类似“惠民行动”这种民间版的改制多发生在医药流通环节?
朱艺:因为虽然医生的大处方,就其性质主要由于医疗服务管理问题造成,但其与药品推销手段也是密不可分的。药品流通领域的问题不解决,医改是不可能成功的。
但流通中的问题不仅与药品生产流通体制,还与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体制、政府投入和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密切相关。因此,仅仅着手流通领域也不可能解决问题。
刘国恩:作为民间资本,目前只有在这个环节发挥的作用比较大。但整个医疗体制改革中有三大部分,分别是:如何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卫生服务筹措问题,如何更有效的组织医疗服务,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支付医疗服务。“惠民行动”涉及的主要是底端医疗服务的流通环节问题,其他方面的提高,没有政府和社会其他机构的总体配合将无法实现。
《中国经济周刊》:在政府主导型的医改模式下,像“惠民行动”这样的民间版医改,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体现什么价值?
张意龙:我认为“惠民行动”有三方面的意义,一是它的“反向直补”机制可以让老百姓直接受益,直接感受到它的惠民好处,因此容易为群众所接受;二是有利于规范医疗行为和合理用药,为探索医药分开提供了启示;三是相对于招标采购而言,它直接涉及和触动了医疗服务和药品流通两个环节,并在一定意义上补充了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它触及了医疗体制的三项联动改革。
朱艺:“民间医改”具有显著的民间创新价值。该行动是由民营企业发起、组织和操作的,完全是民间性质的,其全新的运作模式对传统的药品流通领域的冲击是巨大的,对附着其上的灰色利益生态链具有颠覆性的作用,其模式的多方共赢特点,也有利于促进产、销、医、患的利益生态平衡,其创新性显而易见。
李剑平:“惠民行动”是通过市场机制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和公共财政的压力,对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立医药卫生事业的新体制是有现实意义的。
刘国恩:我认为,这类民间改制最大的价值是向我们传递了这样一个重要讯息:医疗服务资源在真正透明、公平、有序的机制规范下,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资源配置会更有效,市场机制通过管理下的有序竞争,可以更好地提高卫生服务提供的组织效率,从而减轻民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