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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还是良策? 政协委员"一户一房"提案引热论

【专题】2007全国两会

www.zjol.com.cn  2007年03月06日 13:00:3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户一房”是不切实际的乌托邦,还是化解房地产市场突出矛盾的良方?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陈祥福一纸提案成为这两天最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之一。在提案中,身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高级工程师的陈祥福建议,我国城镇可以考虑实行“一户一房制”,即倡导“一对夫妻拥有一套房子”,并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该制度实施。

  陈祥福的提案一出,立即引来激烈争论,众多“炮轰”声中,也并不乏支持者。

  “一户一房”美好构想

  陈祥福的构想是,对现有的房子,按照户口或身份证清查。首先,要制定“一户一房”的相关法律政策和配套的规章制度,现在我国法律在这一点上是空白。西方对“一户一房”有详细的条例,买第二套房子有很多的法律限制,这不完全是价格上的问题。其次,面积也要限制。结合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社会经历和年龄大小、职务职称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社会公认的“面积标准”。想拥有多套房子的,就必须按商品房重新估价,自己购回房产。回购的房子,大多数由国家作为出租房,提供给有住房需求但又未购房者;老百姓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住房需求,支付相应的租金自由选租。

  “不要鼓励和引导老百姓参与房地产的投资。现在,很多老百姓参与炒房。借助银行的贷款,投资房产,卖了或把它出租,自己还是住在以前的房子里。房子跟其他商品不一样,占用的是土地这一不可再生资源。这种不可再生资源,现在是不好估价的。所以,投资房产,成为了许多人都跃跃欲试的‘投机游戏’。”陈祥福如此表达他这一提案的初衷。

  质疑:如何操作?

  陈祥福的“一户一房”提案迅速受到房地产业内的广泛质疑。

  中原地产分析师马冀表示,这一提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方法却未必可行。他表示,“一户一房”的做法,其实在国外已经有先例。比如,美国的做法就是,一人只能有一套政府支持的住房,享受政府给的优惠政策。如果一人有多套住房的,买卖就要缴纳高额的税费。房屋产权人是谁,每年谁就缴纳地皮税。

  “单单推行‘一户一房’是不可能的,规定一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府要做的还是从税费以及户型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马冀表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提案很难操作。”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许海波律师如此表示,“法律上不能强制性规定只能购一套房,因此‘一户一房’的概念只用于自住的理想状态。”他认为,如果真的要实施这样的政策,也只能通过国家的税收或者是信贷等政策来引导。

  大华集团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杨子江则提出了假设。“所谓强制回购,如何执行,以什么样的标准回购,钱从哪里来?如果是单身人群,难道就不能购买房屋了吗?”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先分清楚“房”是什么房。目前就住宅而言中国从大方面看有两类房,一是政策保障性住房,一是商品房。对于前者,该负责人肯定地说,符合条件的人一人只能享受一套;而后者,要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前提下购买。

  房改政策倒退?

  更有很多业内人士表示,该提案有让已经实施逐步推进的房改政策倒退之嫌。“从1998年开始,中国开始全面推行住房市场化,难道10年之后,国家又准备全面推行计划分房?”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担忧。

  “这项提案会使得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再次回到计划经济的道路上,进行计划性的房屋供给。”许海波律师说。

  也有人表示,此项提案的提出,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信号,究竟在未来,政府到底该不该鼓励住房投资。毫无疑问,1998年以来,国家经济高速增长和鼓励住房投资是分不开的。上海的房地产市场也是这样被拉动起来的。

  “那时候叫拉动内需。而这几年,国家的政策口径改为规范投资。因此,是鼓励投资还是不鼓励投资才是关键。”

  另外一位开发商表示,房屋改革措施更多的还是应该关注中低价位房以及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至于“一户一房”的构想应该要看整个市场的需求,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这种典型的一刀切,或者干脆放弃房地产投资市场的做法不可取,等于又回到了计划经济,全部国家福利分房的年代。”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则认为,这一提案跟我国宪法是相违背的。尽管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钻了空子、占了便宜的人。但是,必须看到的是:第一,即便是钻空子,也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的,它们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除非你可以证明它不合法);第二,拥有两套(或以上)房子的主体是通过住房制度市场化而来的,即主体是通过购买商品房而来的。如果把这一部分第二套住房都由国家回购,那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都是灾难性的。公众也不可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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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 刘秀浩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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